《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安全管理关系到人的健康与生命、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及生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人员、机具、设施、环境等诸要素,人是最关键的。而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承载于教育。 二、 以人为本 安全管理,首先要管人,最根本的也是人。没有高素质的员工,即使有更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更好的安全设施也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建筑施工的临时性、流动性行业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这些不稳定因素,确保对安全生产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 安全生产需要诸多因素的协调才能实现,而在众多的因素中,人是决定性因素,人的意识、行为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随时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人有了强烈的安全意识,可以主动避险和自防,主动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纵观安全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都是人为的,即使是意外事故,如果对其偶然性也有相应的预防措施,也完全可以避免。 企业领导对安全重视,才能确保在资金、人员、设施等对安全方面的有效投入 ;管理人员有高度的责任心,才能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和到位;工人有了安全意识,并把各种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熟练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减少违章操作。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中的每个人,安全管理责任制要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从人的方面找原因,安全隐患的整改要具体落实到个人,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安全检查负责人复核。 三、教育为先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应分层施教,从领导到管理者到操作者都必须接受与其职务、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层次从上到下形成金字塔结构,基层的安全教育关系到“结构”的稳定。目前建筑从业人员85%以上是民工,民工的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自我防护意识的欠缺,造成绝大部分的工伤、安全事故出于民工,追根溯源,在于教育。对民工的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目的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多种多样。 1、安全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我集团公司规定,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先到建筑协会接受安全培训,在施工现场作业的工人必须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 2、三级教育: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新工人,在上岗前还需要分别接受公司、工程项目部、作业班组对应的安全教育。 3、班前教育:及时有效,适用性强。因应当天的工作内容、作业环境,由班组长指出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要求,在每天班前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安全标语:视觉性强,内容简明扼要,读起来琅琅上口,容易记在心上。 5、宣传栏:图文并茂,形式活泼,内容可经常更新,能吸引人反复观看,看后能留下较为深刻的记忆。 6、阅览室:让员工随时学习,查阅安全知识书籍、安全类报刊,安全法规、案例分析等。为员工自学创造条件。 7、知识竞赛:寓教于乐,有奖问答,把安全知识融入竞争抢答的游戏之中,场面热烈,员工参加的积极性高,增强员工对学习安全知识的兴趣。 8、多媒体教育:用VCD机、大屏幕投影机及电脑幻灯,播放安全教育录像片、图片。能使受教育者的听觉、视觉高度集中,特别是事故案例录像片,通过震憾和血淋淋的声像效果,使对安全生产存有麻痹、侥幸的心理受到强有力的冲击。 9、反面教育:用数码相机把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即时拍照、在适当的场合,连同违章处罚进行曝光。 10、现场教育:召开违章现场会或安全事故现场会,参加者亲临现场,气氛严肃,感受和记忆深刻,有强烈的警示作用。 11、人性化教育:民工是弱势群体,在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时,要使受教育者感受到教育者对他们的了解与同情、尊重与关爱。使他们的安全观念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 四、结束语 实践证明,安全管理以人为本,责任到人,才能确保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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