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00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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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企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解决项目部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业卫生问题,及时总结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轨道上运行。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专业公司各级安全会议。
3. 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6-01-01实施)
3.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发布2000-05 -01日实施)。
4. 安全例会的分类
安全例会分为项目部级、安全部门级、专业分公司级、班组级、例会等。
5. 安全例会的时间安排
5.1.项目部、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公司级例会的第二天。
5.2.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
5.3.班组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
6. 会议主要内容
6.1.安全部门安全会议
6.1.1.参加人员:各单位专职人员。会议由安监部门(部长)主持。
6.1.2.会议的主题是各安全员汇报上周工作,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
6.2.班组安全例会
6.2.1.参加人员:全班人员(包括外协工、临时工)会议由班长主持。
6.2.2.会议的主题是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布设情况,提出各作业的危险控制点,对文明施工、违章现象、事故等进行通报。
7. 安全例会的要求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