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机械动力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006-04-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