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自公司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至各部门主任、主管、安全员、专工、班长、班组安全员、工人各生产岗位以及公司党、工、团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岗位安全工作内容要求。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合全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及所有生产岗位人员。
2 总则
2.1 为了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关于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2.2 电力事故是国民经济的一大灾害,安全生产是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
各级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程、指示、措施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法规以及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要有安全工作内容。
2.3 全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公司(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要确保安全生产,严肃认真地执行本责任制。
2.4 凡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奖励。凡违背本责任制,不积极整改事故隐患以及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章作业,盲目指挥而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给予批评或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上级和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5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实行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党、政、工、团必须围绕安全生产做好各项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3 公司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总经理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亲自负责协调副职无法协调的生产、经营、行政等各方面的关系,亲自负责协调党、政、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带领本企业领导班子坚定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承诺,努力实现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3.1.2 亲自批阅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并组织落实,亲自过问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定期安全分析会议,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四落实。
3.1.3 要亲自抓安全生产,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工作,要落实每天24小时有干部值班指挥生产。每月至少二次下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每月至少夜间查岗一次,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亲自批阅本公司中层干部安全述职报告,掌握各部门领导班子安全工作到位程度,对存在的问题作出责令整改和处理意见的有关批示。
3.1.4 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经常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督装备,完善监督手段。
3.1.5 亲自主持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发生的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对隐瞒、说情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认真追究,加重处罚。
3.1.6 亲自向上级汇报重要安全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3.1.7 审批本公司年度安措和反措计划,安排"两措"经费,并督促实施。
3.1.8 掌握威胁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缺陷、隐患和薄弱环节,布置并组织重大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重视安全技术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违章活动。
3.1.9 处理好主业和多种经营、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级行政副职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1.10 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层层贯彻,并列入考核。
3.1.11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表彰和嘉奖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教育、惩处事故过失人员。
3.2 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2.1 分管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3.2.2 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应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以及各项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措施,领导和组织好大修、事故抢修等工作,对反措项目、改进工程做到统筹考虑,妥善安排。
3.2.3 负责批阅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2.4 经常深入基层班组、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保部组织的全公司安全例会,听取汇报,总结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2.5 组织和领导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整改工作,亲自抓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限期解决。
3.2.6 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亲自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指导和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
3.2.7 督促年度和季度安措、反措计划的实施。
3.2.8 协助总经理组织重大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考核,重视安全技术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违章活动。
3.2.9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并提议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后果者,提议给予严肃处理。
3.2.10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查和参加一次部门或班组的安全活动。
3.3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 总工程师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对违反上级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因技术原因而导致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由于贯彻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不力而造成的频发性事故和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应负技术领导责任;对由于自己的错误指令而导致的事故和扩大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3.3.2 亲自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技术决策等工作,负责审批各种现场规程、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试验措施、运行措施、重大技术改进措施等,并对其正确性负主要领导责任。
3.3.3 组织年度、季度安措、反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待批准后对其实施负全部责任。
3.3.4 参加或主持事故(包括性质严重的障碍)的调查分析,严肃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原因、责任、吸取教训和防范对策作出结论。对事故暴露出来的设备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3.3.5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督促限期解决,在未解决前应研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交付执行。
3.3.6 批准电气、热机、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和许可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的人员名单。领导和组织人员的生产培训和全公司反事故演习,领导全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运行、检修规程的学习考试。
3.3.7 利用检修机会协调各专业做好消缺和反措的安排落实,召开检修分析会,抓好安全、质量、进度和三级验收,做好设备定级工作。
3.3.8 参加由安全保卫部组织的公司安全例会,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组织对设备事故隐患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频发性事故的专题研究。
3.3.9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规程有解释权和修改权,并对自己发布的命令指示负责。
4 各部门主任(主管、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安全保卫部主任(主管、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含多产企业、下同)和消防、治安的监督工作,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治安工作负监督、检查、考评责任。布置督促本部门专职人员按分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
4.1.2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指示和反事故措施并督促执行。如因未尽到监督检查责任,导致事故频繁发生或重复发生,应按情节承担责任。
4.1.3 认真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做好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资料积累工作,督促事故对策的实施。
4.1.4 组织编制年、季安措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因监督不力未完成"安措"计划而导致事故应负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
4.1.5 负责公司安全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和汇总工作,并做出安全大检查的专题总结报告,对涉及几个部门的整改问题,提交领导协调解决,并督促检查整改。
4.1.6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规程制度的执行。发现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有权先行停止其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对已发现违章作业而未加制止而导致的事故,应负重要责任。
4.1.7 组织和领导全公司安全月活动,了解各部室(专业队)、班组安全网的活动情况,指导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并贯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4.1.8 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组织全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组织对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督促安全工具用具定期试验和正确使用。
4.1.9 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方面的各项奖惩建议,并监督安全奖金的正确使用。
4.1.10 参加重大改进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使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参加重大安全措施的制定,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1.11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对已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到期复审。
4.1.12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裁决有关安全问题的争执。
4.1.13 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门卫值勤以及大修中重要设备的现场保卫。督促全公司防火责任制、消防规程的贯彻执行。
4.1.14 负责对外来人员(学习、实习、外包工和临时工等)的政审工作及发放临时性证件工作。
4.1.15 参加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有破坏嫌疑的事故和生产设施失窃负责调查处理。
4.1.16 负责对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和防火业务训练,以及公司员工的防火教育。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的配备、保养管理和使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凡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因消防设施或器材配备不合理,使用中多次故障,延误灭火,则视情节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7 负责发生火灾后现场扑救、警戒、报警,向上级报告情况以及事后组织调查处理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1.18 负责基建、改造、扩建工程中防火设计的审查、验收及油系统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现场监督及消防措施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由于安全因素考虑不周、未及时提出或采取有效措施,引起火灾、爆炸及毒害事故,应负工作失职责任。
4.1.19 负责全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中的防火检查及整改工作,每季进行一次防火设施的检查,节、假日前进行全公司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对违反上级消防条例、规定,以及管理不善,防火措施不严,发生火灾事故,应负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
4.2. 计划管理部主任(主管、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专职对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
4.2.2 对上级下达的、本公司制订下达的"两措"及安全大检查整改项目落实费用,及时纳入月度、季度生产计划中安排落实,督促实施。凡因部门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应根据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2.3 根据上级要求和安全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全厂主、辅机设备的大、小修年度计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平衡、调整、检查、考核工作。
4.2.4 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交流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本部门存在问题。对有关部门反馈的危及和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和项目,应优先落实整改。
4.2.5 带头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教育和监督部门职工在各自的工作中正确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程、条例和制度。
4.2.6 根据上级不同时期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及部门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安全情况,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
4.2.7 外包工程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按"合同法"审查承包方的资质、施工人员素质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能力等,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在签订外包工程合同的同时,督促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4.2.8 参加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由本部门组织的定期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管理等方面的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并督促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大检查的验收、评比、考核工作。
4.2.9 组织审核大、小修及更改工程等安全整改项目的施工计划、材料费用、预决算。
4.2.10 做好MIS系统资料的保密、防火等安全工作,保证不受损失。
4.2.11 组织编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内的生产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并根据部门职责和岗位变动及时进行修订、充实和完善。
4.3 人力资源部主任(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 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
4.3.2 按照人员文化、技术水平和健康状况,根据上级规定配备各岗位工作人员,合理进行劳动力的平衡调配。对人员配备不当造成事故,应根据情节承担责任。
4.3.3 负责组织并会同安保部对进厂新工人、外借工、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组织学习、考核安全工作规程,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组织的外借工、临时工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4.3.4 教育干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作为鉴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培养、考察、提拔、聘任干部时,要把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供公司领导决策。
4.3.5 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检查、考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4.3.6 积极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正确执行劳护用品发放制度,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3.7 从组织上保证专业安全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并注重对他们的培养,提高素质。
4.3.8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围绕安全生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4.3.9 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4.3.10 会同安保部做好安全奖的使用和发放工作。
4.3.11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举办训练班所用工器具和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对学员的安全负责。
4.3.12 负责做好各种技术训练、专业培训及业余教育培训的安全工作。
4.3.13 把安全技术教育列入职工文化技术教育计划,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核,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4.4监察部主任、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在公司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行政监察工作。
4.4.2认真宣传、监督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4.4.3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的要求,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效能监察的管理办法、目标和措施并督促实施,把安全工作效能监察列为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4.4.4规范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行为和市场行为,对生产和经济领域与安全生产有联系的工作,要监督执行。
4.5审计部主任、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 部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5.2对生产和经济领域与安全生产有联系的工作,要监督执行。
4.5.3参与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并督促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4.6 财务部主任(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 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
4.6.2 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年度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不得挪作它用。
4.6.3 在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时,应保证反措、安措及有关基建、技改更新投资中安全设施所需费用的落实。对安全大检查的整改及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缺陷和事故隐患所需费用应优先安排。凡经批准的项目,如因经费不落实影响安全生产的,应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6.4 负责对安全教育所需费用的支付,并监督上项费用的专款使用。
4.6.5 把安全生产情况列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6.6监督劳保用品资金的合理使用。
4.7. 生产设备管理部主任(主管、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7.1 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专职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4.7.2 参加编制、审核年、季度"反措"计划,经批准后督促执行,并负责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凡因部门原因,贯彻"两措"计划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应根据情节承担责任。
4.7.3对全公司设备的备用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及时反馈、督促和指导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4.7.4 定期召开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交流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研究应采取的防范对策,处理措施、落实整改,并督促实施。监督防护设施、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等设备的定期校验工作,使其保持完善可靠。
4.7.5带头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教育和监督职工正确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程、条例和制度。
4.7.6根据上级不同时期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及部门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安全情况,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
4.7.7 对本部门审核的规程制度及各种系统图,确保其正确性和完善性,并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为解决生产问题提供准确的依据。
4.7.8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定期专业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负责组织有关技术监督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大检查的验收、评比工作。
4.7.9 贯彻应修必修,点检定修原则,督促公司机组检修计划的实施,对检修施工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把检修质量关。
4.7.10 参加事故、障碍调查分析,要从运行方式、规程制度、运行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凡属设备事故、障碍、异常 均要拿出分析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
4.7.11 做好生产技术资料的保密、防火等安全工作。
4.7.12 对收集的科技情报和技术资料和推广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性负责。
4.7.13 对全公司承压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
4.7.14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做好公司环境保护的监督、监测和管理工作,审核并督促实施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对环保工作负监督、检查、考评责任。
4.7.15对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工业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对超标的情况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实施。参加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对本公司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4.8多种产业部主任(多产财务中心主任)
4.8.1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多种产业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专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4.8.2建立健全本部门和多产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管理关系,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8.3督促各多产企业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健全安全台帐记录,加强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
4.8.4参加多产企业设备损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三不放过"。
4.8.5负责督促各多产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8.6定期参加和检查多产企业部门、班组的安全活动,并进行指导。教育和带领职工狠反习惯性违章。
4.8.7领导多产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4.9 总经理工作部主任(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4.9.1 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
4.9.2 将上级下达的各种安全生产文件,及时交领导批阅,并按指示意见迅速送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4.9.3 参加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召开的生产会议,并及时协助处理会议中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4.9.4 将群众来信、来访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意见、建议,如实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
4.10发电部主任(主管、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10.1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各专职对本专业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负责。由于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不安全情况的,应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10.2 负责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运行管理制度和运行岗位责任制。审查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
4.10.3 检查和指导各值、各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现场了解全厂运行方式、发电设备运行状况和危及安全经济运行的系统缺陷和设备缺陷,并及时采取对策,组织督促实施,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4.10.4 按公司布置,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性评价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管理上、人员上、技术上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加以消除。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公司。
4.10.5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
4.10.6 布置落实反事故演习,落实反习惯性违章措施,杜绝人身死亡、人员误操作和重大设备事故,及时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年、季反事故措施。
4.10.7 落实主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围并应承担的相应安全责任。
4.10.8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对新工人、岗位更换人员和实习培训人员以及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11 发电部值长(副值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1 值长在主任、主管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做好运行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督促本值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发布的命令负责。由于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应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11.2 值长是当值设备运行工作的全面负责人,应根据设备状况、规程规定、调度命令、领导指示等全面协调和指挥生产。
4.11.3 在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情况时,应根据规程规定,迅速、准确地指挥事故处理,事后做好汇报及记录工作。如因未尽指挥责任造成延误或指挥错误而导致事故或扩大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4.11.4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设备处于最佳经济状况下运行。
4.11.5 督促当值人员严格执行现场规程制度,对属于值长审查的工作票,操作票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4.11.6 对发生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缺陷,应亲自到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事故预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汇报有关领导。
4.11.7 主持本值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11.8 及时纠正本值人员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4.12苏源检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检修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1 苏源检修公司总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外协安全)工作。在天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检修公司副总经理及检修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在检修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
各专职对本专业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负责。由于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应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12.2 全面负责本公司发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和技术改造任务,对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和技术改造负责。
4.12.3 负责检修项目、工艺质量要求、安全措施和技术、组织措施的制订审查与落实,做好检修质量三级验收及设备评级鉴定。由于技术设计、检修管理上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施工管理中安全措施不妥而发生事故,应根据情节承担责任。
4.12.4 参加公司重大技术改进、科研等项目的审核、鉴定,并对其安全、技术可靠性负责。
4.12.5 负责制(修)订、检修管理规程制度和设备检修、试验及技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正确性、完善性负责。
4.12.6 及时制定本部门年、季度"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督促执行,并负责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由于部门原因,贯彻"两措"不力,导致不安全情况发生,应根据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12.7 参加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安全会议,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
4.12.8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2.9 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对新工人、岗位更换人员和实习培训人员以及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13 实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专职)与各多经企业经理(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3.1 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天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主任、专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4.13.2 负责对本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
对新工人、岗位更换人员和实习培训人员以及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13.3 负责编制本企业各工种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4.13.4 领导本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并认真组织整改,保证所辖设备完好可用,其保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工用具、消防器材、现场周围环境等,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4.13.5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发生的人身事故、火灾、爆炸、设备损坏等的调查分析,落实责任,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
4.13.6加强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多种经营安全管理网络,并确保其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4.14 器材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4.1 器材公司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专职对分管工作安全负责。
4.14.2 负责做好设备器材、备品配件、材料等购置计划和统计工作,优先保证"反措"、"安措"项目及消除危及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的设备材料供应。不因设备、器材材料等计划延误影响采购脱节,影响生产安全情况。
4.15 航灰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5.1 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
4.15.2 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
对新工人、岗位更换人员和实习培训人员以及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15.3 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各种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4.15.4 领导本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并认真组织整改,保证所辖设备完好可用,其保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工用具、消防器材、现场周围环境等,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4.15.5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人身事故、火灾、爆炸、设备损坏等的调查分析,落实责任,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
4.15.6 负责航运出灰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船舶水上运输交通规则,做到船员合格持证上岗,做好船舶维修保养。
4.15.7 加强灰场管理和灰渣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灰水达标排放,杜绝灰水直排长江。
对因灰水直排长江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或由于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其它事故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16 物业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6.1 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由于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应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16.2 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
对新工人、岗位更换人员和实习培训人员以及临时工、外包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16.3 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各种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4.16.4 领导本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并认真组织整改,保证所辖设备完好可用,其保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工用具、消防器材、现场周围环境等,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负责全公司工业、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
4.16.5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人身事故、火灾、爆炸、设备损坏等的调查分析,落实责任,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
4.16.6 负责公司职工在厂饮水饮食的卫生和安全,做好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并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误诊及用错药引起的医疗事故负责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
4.16.7 加强对浴室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所辖电气、机械、热交换器等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4.16.8 督促医疗室对有毒药品严加控制。负责对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等工种职工的定期体检,并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和疾病防治。遇有重大人身事故,及时处理并转送医院,对拖延时间造成恶化后果应视情况负担责任。
4.17 苏源燃料公司经理(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4.17.1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天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是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专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17.2 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
4.17.3 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各种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4.17.4 领导本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并认真组织整改,保证所辖设备安全可靠、完好可用,其保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工用具、消防器材、现场周围环境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4.17.5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人身事故、火灾、爆炸、设备损坏等的调查分析,落实责任,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
4.17.6 加强燃料管理,确保发电机组正常用煤,对因无煤停机或煤质差造成锅炉熄火,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17.7 安排好煤炭采样、接卸、业务合同、核算、拖轮设备检修、台帐管理等工作。
5 部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 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条例,监督所辖部门和人员执行各项安规和安全措施,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和人身安全负监督责任,业务上接受安保部的指导。
5.1.2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和危及人身和设备的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并向上级报告,在改进或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5.1.3参加公司安全员会议和公司安全生产分析会,协助部门领导召开班组安全员会议,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每周向安保部汇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
5.1.4 抓好安全日活动和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协助部门领导组织班组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和安全规程制度,定期对部门职工进行安全规程考试。
5.1.5 参加公司节前安全检查,做好部门安全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好计划、统计、评比、总结、督促安全整改落实,督促并协助做好季节性安全工作(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冻、防爆、防雷、防污闪、防小动物)及改善劳动条件等。
5.1.6 负责编制部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协同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反事故措施,经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督促贯彻执行。
5.1.7 抓好部门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每周全面检查所辖范围的安全文明生产,每旬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每月检查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和资料的健全、完善,每季检查安全工用具的保管、试验、使用情况。
5.1.8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调查不安全情况并于3日内统计上报。发生事故、重伤、轻伤、障碍及重大异常情况,应在当日先作口头汇报,及时调查分析,并于一周内向安环部书面报告,同时应在月底将本月安全情况报表、总结报安保部。
5.1.9 参加机组大小修验收会,参加检修、更新、改造项目,重大项目试验措施的讨论、会审,使其包括应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机组检修、改进前,会同部门技术人员制订具体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执行。
5.1.10 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5.2 部门专职工程师(点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2.1 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本专业的各项技术管理和技术改进工作,并对本专业安全生产技术问题负责。
5.2.2 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汇总和审核非标准项目、技改项目和反措项目,并对这些项目的实施的技术性问题负责。制订和审核重大检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重大试验措施。审核、鉴定技术改进、革新、科技项目的设计,应对其安全性、可靠性负责。
5.2.3 根据设备系统、生产条件的变化和新设备的投入等,不断修订不符合现场规定的规程、制度、典型操作卡等,根据特殊运行方式,设备薄弱环节,制订安全运行措施及各种保证安全的临时措施,并对自己制订或组织制订的规程、制度、措施、规定的正确性负责。
5.2.4 协助部门安全员编制本专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配合部门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纠正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2.5 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有关技术措施,做好本专业各种设备台帐管理和资料积累工作。
5.2.6 参加本专业安全生产分析会,对事故障碍和异常情 况进行调查分析,从技术上、管理上、设备上、规程制度的执行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制订对策。
5.2.7 参加本专业机组检修后设备的验收评定工作,对本专业生产现场重大或特殊运行操作进行指导、把关、督促、总结和评估。
6 班长、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班长(班技)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 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程、制度,检查、督促、指导本班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和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
6.1.2 负责开好班前会、班后会,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当日工作,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对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小结,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6.1.3 领导和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对新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老师傅带领和指导。
6.1.4 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时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当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安保部。
6.1.5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并向领导汇报。
6.1.6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对由于未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及规程制度,反措、安措执行不力而引起的不安全现象负领导责任。
6.1.7 督促安全员及时填写不安全情况报表和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6.1.8 做好设备台帐和技术资料等管理工作,编制好本班组年、季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开展好班组技术培训工作。
6.2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2.1 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本班人员严格执行安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2.2 协助班长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主持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带头执行安规,并提醒班组成员确保安全生产。
6.2.3 主持或参加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并将不安全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部门。
6.2.4 经常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每天班前会布置安全注意事项。班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立即予以劝告及制止。遇有危及安全的险情,有权停止其作业。班后会要总结一天的安全情况。
6.2.5 负责健全、完善、保管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和安全生产资料。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班内各种安全工用具是否齐全无缺,如发现不合格,应及时整修、试验或调换。
6.2.6 在班组重点作业现场或在较危险的作业之前,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班长的统一安排下,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7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7.1 运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1.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现场运行规程等各种运行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并应掌握各种急救方法。
7.1.2 交接班时应做到交接清楚。接班后应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认真监视、调整、精心操作,并按规定执行定期工作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报告。并积极消除设备缺陷,做好各项操作记录。
7.1.3 发生事故时,应在班长的领导下,按岗位职责和规程制度,迅速处理。
7.1.4 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主动向班长汇报,并作好记录,不弄虚作假。
7.1.5 操作前检查安全工具是否符合要求,不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用具。
7.1.6 认真执行工作票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还必须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严肃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7.1.7 对由于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等不安全情况负主要责任。
7.2 检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2.1 在班长的领导下,对所管设备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检修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健康水平。
7.2.2 严格执行各种检修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工艺规程等,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7.2.3 服从班长的工作分配,并汇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如实汇报,不弄虚作假。
7.2.4 工作前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使用的安全工具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具,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2.5 由于检修质量问题或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等不安全情况负主要责任。
7.2.6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检修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并应掌握各种急救方法。
7.3 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3.1 在班长领导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
7.3.2 服从班长的工作分配,并汇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如实汇报,不弄虚作假。
7.3.3 工作前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使用的安全工具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具,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3.4 对由于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事故或不安全情况负主要责任。
7.3.5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并应掌握《安规》规定的各种急救方法。
7.4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4.1在生产设备部主任、主管、点检长的领导下,是所管辖设备主人,确保所管设备的安全、健康运行和正常备用。
7.4.2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设法消除。
7.4.3对所管设备做到应修必修,按检修工艺标准,提出检修工艺要求和安全措施。
7.4.4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各种检修、运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对检修、消缺过程中出现的违章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纠正。
7.4.5负责检修、消缺后设备的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杜绝人员责任而发生的非计划停运。
7.4.6按季节特点和设备正常运行需要,做好特殊点检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8 公司党、工、团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8.1 公司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8.1.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认真组织宣传电力工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法规、决定、条例、扎实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等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8.1.2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协同行政领导抓组织、抓落实,制订开展安全思想教育的具体意见与措施。把安全思想教育,列为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员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8.1.3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每月至少两次到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每月至少夜间查岗一次。
8.1.4 大力加强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和爱厂爱岗教育,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支持行政领导对违章违纪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8.1.5 参加行政领导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会,针对职工的思想苗头和动态,组织党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8.1.6 参加重大的安全活动分析,就这些活动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检查总结、评比奖励进行积极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和作出部署。
8.1.7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保证监督,做到"三不放过"。
8.1.8 组织制订基层党支部、政工部门和政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思想教育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层层落实,并列入考核。
8.1.9 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在考察、聘任、任命和提拔干部时,把安全生产的政绩和安全思想教育的实绩列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之一。
8.1.10 带头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和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网络,支持安监人员行使监察职责。
8.2 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8.2.1 积极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检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参加行政领导召开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从员工的安全意识、劳动条件等方面提出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并参与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2.2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证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主动参与研究和制订劳动保护规章制度。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女职工工作和生活。
8.2.3 组织和领导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活动制度,搞好群众监督,积极支持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认真组织贯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条例。
8.2.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每月至少两次到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每月至少夜间巡查生产运行现场一次。
8.2.5 组织职代会审议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措施,搜集整理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交由行政研究实施,并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
8.2.6 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发动职工积极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尽职尽责,培养树立和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
8.2.7 教育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组织纪律性,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违章人员,要支持行政领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配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8.2.8 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寓于其中的各种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8.2.9 参加重大的安全活动和安全大检查。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8.2.10 组织制订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层层落实,并列入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8.3 纪委书记(副书记)安全生产负责制
8.3.1 纪委书记是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效能监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效能监察负领导责任,向公司总经理负责。认真宣传、监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8.3.2 规范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行为和市场行为,对生产和经济领域与安全生产有联系的工作,要监督执行。
8.3.3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工作效能监察的具体意见、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把安全工作效能监察列为纪检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8.3.4明确纪检干部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8.3.5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着重从招、投标、设备选购、工程建设、多种产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可能因发生违法违纪经济问题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后果提出警示,并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3.6开展安全纪律寓于其中的廉政建设大检查,力纠危及安全稳定的不正之风。对违纪人员作出处理,稳定职工队伍的情绪,弘扬正气。
8.3.7负责妥善处理好员工举报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对安全生产中的隐瞒行为,一经查实,责成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3.8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支持安全监督部门行使监督职责。
8.4 党工部主任(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8.4.1 部主任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管在主任的领导下,是各自分管工作安全第一负责人。
8.4.2 编制宣传、报导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内容同时列入计划,并认真实施。
8.4.3 经常利用宣传工具,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时报导、总结我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的经验、教训,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现象。
8.4.4 经常深入现场,对运行操作、大小修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导。
8.4.5 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8.4.6 协助安保部做好生产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
8.5 团委书记(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8.5.1 努力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法规、决定、条例等,在制订团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的具体计划与措施时,纳入"安全争创活动"的内容。
8.5.2 经常教育、检查、督促团员青年,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班组安全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到班组检查指导工作。
8.5.3 在开展团员青年活动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活动内容,在评选先进团员、青年、青年标兵、新长征突击手等时,安全生产应为必要条件之一。会同安环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
8.5.4 大力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如"青年安全监督岗"、"团员身边无事故"、"我为安全献一计"等安全思想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青年职工的安全意识,组织团员青年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发挥突击队的作用。
8.5.5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围绕安全生产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克服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心理状态,养成约束自己、尊重科学、照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8.5.6 围绕企业行政、党委的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安全生产任务等,组织制订搞好团员青年安全思想教育等计划,并积极认真组织实施。
8.5.7 组织制订团支部的安全思想教育责任制,确保层层落实,并列入考核和奖惩。
8.5.8 认真宣传、监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8.7 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8.7.1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证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参与部门行政研究制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计划与措施。
8.7.2 积极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及企业安全卫生知识,向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8.7.3 参与本部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检查及考核评比以及事故调查处理。
8.7.4 监督和协助部门行政对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法规、条例、规定的贯彻执行,以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安全整改项目的完成。
8.7.5 深入班组和生产现场,发现违章违纪、职业性危害及设备隐患等,立即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督促限期整改。
8.7.6 配合公司工会搞好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练兵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8.7.7 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和安全生产经验的总结推广等工作。
8.8 党支部(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8.8.1 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围绕安全生产具体环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8.2 把安全工作列入支部(总支)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本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部门贯彻落实。
8.8.3 积极支持部门及班组安全员做好工作,随时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督促部门行政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8.4 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协助行政领导和工会做好女职工保护工作。
8.9 人武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9.1部长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9.2 负责对武器弹药分开保管制度的贯彻执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防失误伤人,对节假日应特别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对发生武器弹药被盗事件应负主要责任。
8.9.3 负责保证民兵军事训练和靶场实弹演习的人身安全。
8.9.4 在进行民兵思想教育的同时,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民兵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突击队作用。
9.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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