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07-10-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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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安全检查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公司一部门(工程项目部)一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
1.2公司质安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1.3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达工地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2.安全检查的方式
2.1公司安全大检查每年度两次。
检查时间:每年度6月和12月
检查范围:各施工项目工地及公司基地
检查内容:按“安全检查细则表”。
检查实施:质安部组织实施,公司领导主持
2.2工程部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
检查时间:每季度末
检查范围:各施工项目工地及公司库房
检查内容:按“安全检查细则表”
检查实施:工程部组织实施,质安部参加,主管工程副总经理主持。
2.3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每月1次。
检查时间:每月下旬
检查范围:本工程项目部工地
检查内容:结合本工程实际,按“安全检查细则表”
检查实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质安部参加,项目经理主持
检查实施:班组安全员实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参加,班组长主持。
2.4施工班组安全检查每周1次。
检查时间:每周末
检查范围:本班组施工区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施工作业安全规范的执行
检查实施:班组安全员实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参加,班组长主持。
2.5施工人员自检与互检,每日1次。
检查时间:班后
检查范围:施工范围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三违”,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检查实施:施工作业人员
3.公司质安部、工程部(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兼职安全员必须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不定期的进行巡视安全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
5.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板报”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