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太原铁路局及山西省三晋路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早防小、分工负责、逐级考核、责任追究的原则,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
第三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包括怀铁金桥宾馆、恒利修配厂、恒利招待所。恒利施工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的安全工作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行业安全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想。“五个不动摇”就是: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坚持强化设备基础不动摇,坚持从严务实抓管理不动摇,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干不动摇。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1233”安全工作法是一个完整的工作方法体系,“1”就是:树立一种精神(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过夜”的精神)。“2”就是坚持“两主”原则(主要领导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第一个“3”就是狠抓“三基”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第二个“3”就是围剿“三个主义”(坚决反对和大力克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不敢碰硬的好人主义;不解决问题的形式主义)。
第三章 安全生产领导组
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受三晋公司安委会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 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
主 任:总经理 党支部书记
副主任:副总经理
组 员: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安全生产领导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教育、检查、监督、指导、考核,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路局、三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
2.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长远规划,根据长远规划制订年度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3.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五个不动摇”的安全指导思想。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
4.负责建立公司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组织,领导其开展工作。
5.定期召开领导组安全例会,听取各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总结、安排,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分析、预测和考核安全情况,制订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6.对公司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第十条 修配厂、怀铁金桥宾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受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由修配厂、怀铁金桥宾馆参照本章第九条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讨论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
第十一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按照直线职能式的组织机构,纵向总经理、支部书记向三晋公司党政领导负责,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向总经理负责,一直延伸到每一个职工。横向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一直扩展到每一个岗位。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就是建立“没有一项安全工作没有人负责,没有一个人不负安全责任”的机制。明确每个人在安全生产链上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和工作标准,用现代管理的方法解决各项安全工作“谁来负责、负什么责、负责到什么程度、不负责怎么办、负不了责怎么办”的问题。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达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的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的安全保证体系。
2. 负责组织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让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解决安全工作中的思想问题,坚持安全工作的“五个不动摇”。
3. 贯彻落实路局“1233”安全工作法,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落到实处。
4. 分解落实三晋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实施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5. 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定期向安委会或主管领导汇报公司安全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6. 组织制订和修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7. 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安全例会,听取各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总结、安排,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分析、预测安全工作,制订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8. 定期检查并考核副职和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职责,兑现奖惩。
9. 负责包保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实行“三同”, 检查、监督、指导安全工作和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调查安全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10.根据安全工作需要,负责解决安全资金、安全物资。
11.对公司发生的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职权范围处理事故责任人或提出处理意见。
12.上级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政策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组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安全教育,贯彻落实路局“1233”安全工作法。
3.分解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和实施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4.参加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例会,汇报本单位安全工作总结、安排,分析预测安全重点工作和预防措施。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范、作业标准、技术标准、行业安全制度等安全规章制度。
6.组织领导本单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组织开展工作。
7.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法规、上级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行业安全规定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
8.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总结、安排,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分析、预测安全情况,制订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9.定期检查和考核副职和分管干部的安全工作职责,兑现奖惩。
10.落实干部包点工作的要求,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实行“三同”, 检查、监督、指导安全工作和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调查安全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11.组织对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职权范围处理事故责任人或提出处理意见。
12.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是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代表公司安全领导组和总经理主抓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领导组和总经理负责。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是: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导组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并保证完成质量。
3. 审定安全施工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 组织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立即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
5.根据公司实际及时提出和组织修订、完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经安全生产领导组讨论批准后实施。
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7.定期组织安全管理自我评估工作,查找问题,改进管理,自我完善,夯实基础。
8.定期深入生产第一线实行“三同”,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基层安全工作,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对安全工作中难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9.负责安全例会和其他安全会议的组织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并做好中心发言,保证会议质量。
10. 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并按照部门职能负责本系统的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情况,对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部长的安全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安全生产部部长安全工作职责见第五章。
计划财务部部长:
1.认真抓好有关安全法规和上级、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工作制订了相应办法并组织落实,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2.参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参加安全例会,总结分析本部门、本系统安全工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当好参谋。
3.负责积极筹措安全生产技措资金,监督和检查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上级规定。
4.严格执行现金、有价证券、会计档案安全管理规定,纳入各岗位工作职责考核,确保安全。
5.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系统安全工作,定期到包保单位实行“三同”,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调查研究。
6.定期检查办公房屋的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确保用电安全。
7.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综合管理部部长:
1.认真抓好有关安全法规和上级、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工作制订了相应办法并组织落实,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2.参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参加安全例会,总结分析本部门、本系统安全工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当好参谋。
3. 负责公司安全会议组织和有关文件的起草打印,及时做好上级有关安全文电的收发、呈阅、学习、传达工作。
4.参与制订和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6.监督落实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安全方面的条款的订立。
7.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报告的起草,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和工伤鉴定工作。
8.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系统安全工作,定期到包保单位实行“三同”,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调查研究。
9.定期检查办公房屋的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确保用电安全。
10.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各分支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要依据本章的规定,把安全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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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部是安全生产领导组的日常办公机构,也是公司安全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导组和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直接领导。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部部长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1.在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执行安全领导组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并保证完成质量。
4.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章、上级文电,定期进行考试。
6.参与火灾等重大应急事件预案的领导,协助建立防火、防盗等安全组织,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工作,组织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演练。
7.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经安全生产领导组讨论通过后实施。组织审核分支机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8.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设施、设备、用具的管理,保证设备安全和设施用具的可靠使用。
9.负责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车辆和交通安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负责专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互查和教育培训,切实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11.负责组织按照上级要求管理好安全问题库,按时提报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定期报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表、簿、帐、册的规范工作。
1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管理自我评估,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1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管理,编制使用计划,审批计划外项目,监督经费使用。
14.定期深入生产第一线实行“三同”,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基层安全工作,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对安全工作中难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15.负责安全例会的具体组织工作,为领导准备会议材料,按时参加例会并做好中心发言,组织印发会议纪要,保证会议质量。
16.参与组织对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起草有关事故报告,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事故处理的职责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17.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不设置,如不设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也必须要落实的具体工作岗位上。
第六章 安全员
第二十二条 安全员是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的重要岗位,是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重要监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中起到承上启下的环节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公司、恒利修配厂、怀铁金桥宾馆各设专职安全员一人,招待所设兼职安全员一人。恒利修配厂各分部应设兼职安全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安全员是安全生产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是:
1.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起草和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各分支机构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3.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制订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设施、设备、用具的管理办法,组织落实,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5.制订车辆及交通安全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管理办法,组织落实,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6.协助领导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准备会议有关文字材料和起草印发会议纪要,落实会议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7.按照上级要求管理好安全问题库,按时提报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定期报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表、簿、帐、册,妥善保管安全资料,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提报一份安全动态分析报告,
8.参与防火、防盗和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组织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演练组织工作。
9.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制订计划、准备资料、亲自授课、定期考试,建档立案,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0.负责检查指导各分支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互查和教育培训,切实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11.负责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和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参与安全管理自我评估的组织工作和评估工作,提出奖惩意见,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2.负责公司机关巡守人员的管理,制订巡守人员岗位职责,定期检查考核巡守人员工作。
13.负责公司机关配电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到期及时更换消防器材,确保状态良好。
14.按照职权分工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实汇报事故原因,提出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15. 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工作职责由分支机构制订,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生产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在整个安全生产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各分支机构要选拔责任心强、技术精的职工担任,在内部分配上应给与适度倾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学习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第七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 公司建立“公司、分支机构、班组(分部)”三级安全教育网,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全体职工“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要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十条 三级安全教育分工:公司主要负责安全政策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两纪”的教育,负责组织防火、重大应急事件的演练。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单位重点安全设施、安全部位以及安全技能的教育。班组(分部)主要负责现场作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公司为每个职工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详细记载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和考试成绩,促进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十二条 雇用临时工和变更工种职工的安全教育,本着谁雇佣、谁变更、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三条 特殊工种工人按上级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其安全教育工作由公司按照上级要求统一组织。
第三十四条 对重大危险性作业,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第三十五条 发现未进行安全教育上岗者,对用人单位实行处罚,发生事故者加重处罚。
第八章 安全工作日常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安全工作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安全例会、安全分析预测会、安全巡视检查、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管理评估、安全问题库管理、表簿帐册的填报和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等。
第三十七条 公司实行周安全生产协调会和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周安全生产协调会是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的例会,月安全生产例会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召开的例会。会议主要是落实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沟通信息、掌握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考评各分支机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实行安全分析预测会制度。安全分析预测会分为定期会议、工作项目会议和班前预想会等。公司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和月安全生产例会同时召开,主要是分析预测次月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制订防控措施。工作项目会议主要指施工项目、团体接待、大修理项目、大型和批量加工项目,一般由分支机构自行召开,安全生产部派人参加,主要是分析预测该工作项目安全重点问题,制订防控措施。班前预想会是生产班组每日工作前召开的安全预想会,主要对当日工作进行安全预想,由班组自行组织召开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九条 安全巡视检查是安全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检查时间和方式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目的是了解生产安全和作业标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和安全日常管理情况,密切干群关系,指导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进入有序可控的状态。干部巡视检查的重要原则是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要制订领导和各级干部检查巡视的定性定量指标并纳入岗位责任制按月考核。
第四十条 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奖惩制度是用经济手段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安全指标,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都是检查考核的内容。检查考核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既负有检查下级的责任,又是上级部门的被检查者。检查分为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结果纳入各级经济责任制兑现奖惩。
第四十一条 安全管理评估是运用评估手段综合评价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估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组领导,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人员组成,每季度按照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对分支机构估一次,对公司自评一次,评估结果纳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风险抵押包保考核。
第四十二条 安全问题库管理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公司、分支机构要建立安全问题库,由专兼职安全员按照安全问题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并按照三晋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的表簿帐册是重要的原始资料,是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安全生产部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本着为生产一线减负的原则,设立“少而精”且实用的表簿帐册,明确填写方法和要求,提高表簿帐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计划总结是日常管理工作中安排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汇报问题的重要手段。各分支机构要按照公司要求按时提报月、季、年安全工作总结。公司每年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并以一号文件形式下发,作为全年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安全例会、安全分析预测会、安全检查巡视和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评比四项制度,各分支机构要参照公司的制度制订本单位的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水平。
第九章 干部包点工作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干部包点,干部包点制度由安全领导组组织制订,通过包点把生产一线单位的安全工作和包点干部联挂在一起,强化生产一线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要包点一个分支机构和一个生产班组,有关干部包点一至两个生产班组,每月深入包点单位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要求。
第四十八条 干部包点实行“三同”是深化干部安全包保的有效措施和形式。在深入现场时要坚持与工人同吃、同住、同作业,了解生产实际,倾听一线工人的心声,通过不断增强干部联系职工群众的感情纽带,提高职工保安全的积极性。
第四十九条 干部包点工作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领导干部包点情况按照三晋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
第九章 安全文化建设
第五十条 安全文化包括安全物质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精神文化、安全价值及安全行为规范文化。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五十一条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手段是安全宣传教育,该项工作由公司党支部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组成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要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宣传教育方式,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素质。
第五十二条 安全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生命至尊,规章至尊”的原则。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要让每一名职工都认识到安全工作的一切出发点和落脚点更重要的对职工生命的爱护和他人生命的爱护,使安全生产管理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真正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未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三晋公司下发的相关制度。
第五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要按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后公布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与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现行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北京市怀柔区恒利工贸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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