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2007-11-19
来源:电力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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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室主任是本室设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室贯彻国家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本室的设计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室的年度设计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室实现企业年度设计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室安全目标的实施。
3.对重要工程设计项目,参加或组织制定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领导本室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关心每名设计人员的设计工程项目,严格管理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
5.负责组织本室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新入院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定期考试。协调相关专业设计室之间的专业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计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室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认真落实设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