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2)应领导、组织、布置、督促、检查教育职工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厂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法令、制度、决定、指示和各项安全措施。
(3)应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五
同时”。
(4)负责组织编制本车间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职业病和工业卫生工作计划并报安技部门,凡经批准项目必须按期实施。
(5)负责建立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组织,充分发挥车间安技员和班组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定期听取他们汇报和布置安全工作,并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随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6)在车间业务会议上,应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每月向全体职工作工作汇报和布置,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7)发动和依靠群众、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各种类型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三定四不推”(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自己能解决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给主管局或公司、主管局不推给市)的原则,组织力量及时整改,并公布于众。
(8)负责监督、检查本车间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发放计划,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并教育职工正确、合理、爱护、使用劳防用品和保健食品。
(9)负责组织、领导、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处理、严格执行公伤事故报告制度,保证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
(10)应定期向安技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并积极参加厂部所组织的“安全月”“安全周”“百日无事故”等各项安全活动。
(11)负责贯彻执行厂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奖惩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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