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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油气生产厂、站安全注意事项

2009-06-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进入油气生产厂、站安全事项: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质进入厂、厂内各种用火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不准穿有铁钉子的驻入厂、站,入厂、站或工作不得饮酒。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严禁穿不防静电工作服进入油气生产厂、站。

  3.后不得乱走乱窜,互相打闹,在马路上行走注意来往车辆,厂‘站内非事故状态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4.时止用汽油,煤油或溶剂擦洗衣物、工具、机器设备及清洗地板,

  5.入厂、站后不得随意进入装置,不得随便进入设备,容器,管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

  6.禁乱动仪表,阀门及电器设备,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7.工作前应检查自己的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女工戴好帽子,生产岗位不准光足,不准将儿童带入工作现场和操作岗位。作现场和操作岗位。

  8.禁止用石子或铁器等物件敲击高温,压力设备,易燃易爆区域的设备。

  9.进入厂、站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 不超过15公里、弯道、道口和车辆人员比较密集处应在5公里以下。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生产装置、罐区、泵区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

  10.不准随意登高,从事距地面〈包括沉坑、井内〉二公尺以上的高空作业,妥带好安全带,交叉作业或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1.无关人员不得选入大型设备起吊现场,起吊重物下不得有人。

  12.工作前进行必要的安全讲话,一切人员必须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3.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倍同。

  14.厂站内一切工作人员均应接受安全监察人员、保卫人员,消防人员及门岗警卫人员所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