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科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0.8%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再经公司安全科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科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配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4、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5、抢险应急措施费用;
6、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7、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8、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9、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四、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HSE负责人批准。
六、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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