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或由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人员主持,负责装卸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人员参加。
三、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要具体且符合实际情况,不得随意涂改和撕页。确需涂改时,必须由涂改人员盖章或签字。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以及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讲话内容;
(2)通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及隐患排查情况;
(3)分析当前火车装卸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人员,限定整改期限,确定人员跟踪检查,验收,反馈结果并做好记录;
(4)对发生的典型事故及隐形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汲取事故教训,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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