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了加强检修费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合理使用检修费用,提高xx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的规程、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检修费用系指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检修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1.3 本办法适用于xx供电公司所属单位。
1.4 检修费用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财务、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
1.5 检修费用包括重大检修项目修理费和一般修理费。
1.6公司每年下达的检修费用,不允许转入三产、多经或实业公司,不允许对外投资,不允许超支。
2、 检修费用的划分
2.1 重大检修项目修理费系指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单项大于1.5万元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重大检修项目修理费由公司单独审批下达。
2.2 一般修理费系指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小修和维护等所发生的费用。公司每年下达的一般修理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但不允许超支或挪用,并将费用使用情况报公司备案。
3、 重大检修项目的管理
3.1 、220kV(包括220kV变电站内的110kV、35kV、10kV配电装置、二次系统、变电站附属设施等)单项投资总额1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向网公司申报;单项投资总额15万元以下项目,由公司修理费用中列支,报网公司备案。
3.2 、110kV及以下检修项目,由各单位向公司申报。单项投资总额1.5万元以下项目,由各单位一般修理费用中列支,报公司备案。
4、 检修费用的管理
4.1 、各单位要加强检修费用管理,合理使用、明确责任、严格控制;生技部门要设专人负责。公司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抽查。
4.2 、各单位在网公司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内节余部分,原则上由本单位自行调剂合理使用。对影响安全可靠运行的设备,要有计划地提前定购备件,以防设备故障情况下集中发生费用而造成检修费用超支。
4.3 、各单位在9月底前上报下年度重大检修项目计划,报告中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所需材料和费用要有详细的书面说明,具体要求格式见附件1,经公司党政工联系会研究通过后,下达年度重大检修项目费用计划。
4.4、要严格控制物资、材料的进货渠道,凡能进行招投标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厂家。
4.5、要严格控制外包项目。凡本单位能干的项目禁止外包;电力系统内能干的项目,禁止包到系统外;非外包不可的项目必须报公司生技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6 、检修费用使用情况实行统计报表制度(分季报和年报)。季报于每季度初5日前上报上季度报表;四季度报表与年报合并报送,会同年度检修费用总结于下一年1月5日前报送公司生产技术处,报送格式见附件2-3。
5、检修费用考核
公司下达的一般检修费用指标,各单位要集中使用、合理安排,应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急需项目。重大检修项目,年度项目完成率应不低于95%,并纳入各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
6、附则
6.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2001年下发的《xx供电公司检修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停止执行。
6.2、本办法解释权属xx供电公司生产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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