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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2009-10-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防火安全检查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

  一、公司级防火安全检查:  集团(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二、分厂级防火安全检查:  各分厂、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根据其生产性质,每周或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分管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

  三、工段、班组级防火安全检查:  工段班组均应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坚持做到日巡查和班前班后交接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和制止,对难以整改的隐患应逐级上报。

  四、公司专职防火管理人员检查:  坚持每日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对查出的隐患下发《日常消防巡查隐患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五、分厂安全管理人员检查:  坚持每日巡查,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六、各级防火安全检查、安全、防火管理人员日常巡查的情况,都应建立检查记录。

  七、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级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所属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固定灭火装置人员值班、设备运行、管理、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八、防火安全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安全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有无做到“三定”。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用于消防无关的地方。

  4、重点要害部位、固定灭火装置的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九、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当场督促整改: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人员和车辆。

  2、违章使用火明动火作业或在禁火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封闭、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火栓、灭火设施、灭火器材、消防通道被圈占、埋压、堵塞、遮挡影响使用和灭火出动或者挪作他用的。

  5、固定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有无脱岗。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