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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010-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发现,责任落实,有效治理。

  四、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

  六、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人员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积极予以配合,按整改意见治理隐患。

  七、明确生产条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部位,设备,设施等具体内容。

  八、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九、为本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制定下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

  (一)、责任制度

  (二)、信息档案和分析报告制度

  (三)、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四)、资金安全费用保障制度

  (五)、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湿度

  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十一、成立日常工作,协调、督促、统筹安排各生产系统的工作,务使其尽职尽责,工作中如有失误,失职,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