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加强充电房安全管理,确保充电机正常、安全运作,保障安全生产。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充电房的安全管理。
3.0 内容
3.1 充电房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设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2 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
3.3 充电房内严禁烟火,室内必须应备有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其他种类灭火器。
3.4 充电室内应备有适量的碳酸钠溶液,用于擦洗蓄电池外壳及接触酸液时及时冲洗皮肤。
3.5 充电机应与其它设备有适当的间距。
3.6 充电机必须有良好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