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班司炉人员在交班前应对锅炉运行作一次全面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
1、检查确认锅炉主要受压部件使用正常,无变形、泄漏等异常情况。
2、燃烧工况稳定,燃烧设备运转正常。
3、水位、压力均在正常运行范围内且灵敏可靠,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
4、辅机运转正常(指声音、温度、转速、振动等)。
5、排污阀无泄漏,清炉工作已完成,锅炉房打扫干净,维修工具已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无短缺。
6、交班记录已填写完毕,并做到正确无误、无遗漏。
二、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锅炉房,对交班工作作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与交班人员共同检查可见受压部件和受热面有无泄漏鼓疱变形及其他异常。
2、冲洗水位表,确认水位表工作正常,显示水位正确无误 。
3、触摸每只排污管,确认排污阀不泄漏。
4、看炉膛火床,确认燃烧工况稳定。
5、对所有转动机械通过看、听、触摸等方法,确认运转正常。
6、检查常用维修工具,无损坏且完整无缺。
7、检查交班记录是否完整正确填写。
8、听取交班人员口头介绍运行情况和注意事项,以上工作完毕后应在交班记录上签字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