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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检查制度

2010-07-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消防设施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等。

    二、每月都要认真检查所属区域和部门内的消防设施,并进行详细登记。保卫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受损,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经常清洁瓶体。

    5、消火栓:水枪头、水带是否丢失、破损,水压是否正常等。经常清理消火栓内的杂物。

    四、每月15日前将消防设施检查情况会同防火检查情况一起书面汇报保卫处,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