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总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保证企业稳定顺利发展。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本办法。
3、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要贯彻“三全”原则,即全员、全年和全部作业原则,以此体现人人安全、时时安全和事事安全。
各级领导必须贯彻实施“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原则。
4、管理方式
以协议方式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权、利,界定各方安全责任。
5、全员安全责任制
全员安全责任制通过三个层次(部门、车间、个人)落实到个人,责任期限各级部门一律为自然日历年计,协议一年一签,员工责任协议以合同年限为责任期。
5.1公司与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附一),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意见由安保处代签;
5.2部门与各车间(处)签订安全责任书(附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司安保处备案一份;
5.3车间(处)与每一位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附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报部门和安保处各一份备案。新招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务必签订安全责任书,而后才能上岗;
5.4工程安全责任书:
公司全部分包工程无论标的大小均需签订安全责任书(附四)安装队在与项目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与公司(安保处)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含工程质量安全)。安全责任书一同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安全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与工程承包合同责任期限相同,其中固定安装队一年一签,责任期限连续有效,零星维护和售后服务工程一样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5.5安全责任书必备条款:
(l)甲方责任义务;
(2)乙方责任义务;
(3)安全责任界定;
(4)责任期限;
(5)检查、考核与奖惩;
6、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6.1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6.2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6.3公司安全管理的归口责任部门是总经办(安保处)。是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
6.4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设专/或兼职安全员。
7、附录:安全责任书
附表A:安全责任书(部门)
甲方: 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各自法定名称冠名)
乙方: 部(办)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完成二00 年公司生产、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二00 年安全工作目标,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二 O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 O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双方责任:
(1)制订安全制度,提供安全资料,组织本级安全培训;
(2)配置必需的安全技术和劳动防护设施;
(3)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调、服务;
(4)履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责任:
(1)无死亡和重伤责任事故;
(2)无轻伤责任事故(一人次医药费(含损失)在500元以下连续休息10天以内不计);
(3)无火灾责任事故;
(4)无设备责任事故;
(5)无爆炸责任事故;
(6)无重大失窃事故;(年累计损失低于1000元不计);
(7)履行Q/HX-总经-211-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安全作业制度;
(8)服从甲方安全监督检查;
四、奖励与处罚:
(1)甲方依据Q/HX-总经-305-A《奖惩考核制度》按月对乙方考核奖惩;
(2)乙方完成第三条全部安全责任目标,兑现年终奖金,不完成一项扣乙方年终奖金的 10%,未完成叁项及以上取消年终奖金。
(3)制造部除执行第2条之外,同时须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事故50%-100%的经济损失(含医疗费用)。
五、其它约定: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 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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