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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0-09-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⑴  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⑵  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⑶  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⑷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⑸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⑹  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⑺  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⑻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⑼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⑽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⑾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⑿  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⒀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⒁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  操作六严格 

  ⑴  严格进行交接班。

  ⑵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⑶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⑷  严格执行操作要求。

  ⑸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⑹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3.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⑴  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⑵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⑶  必须进行置换通气。

  ⑷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⑸  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⑹  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

  ⑺  必须有抢救设备措施。

  ⑻  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4.  动火六大禁令

  ⑴  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⑵  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⑶  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⑷  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⑸  不按时做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⑹  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5.  机动车两七大禁令

  ⑴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⑵  严禁酒后开车。

  ⑶  严禁超速开车。

  ⑷  严禁零档溜车。

  ⑸  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⑹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⑺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