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2.要害岗位应由安全技术部门、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经理办共同审定。
3.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在专人陪同下并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4.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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