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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车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2010-09-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的认定:凡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指挥失误、工作失职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工艺波动或停车统称为事故。

  2.根据生产事故的损失分为;重大事故(损失的5万元以上);较大事故(损失在1-5万元之间);一般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下)。

  3.对发生事故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或调度汇报,以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处理。

  4.发生事故后,车间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或指定人员指挥下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

  5.对发生事故后,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工段长、技术员及有关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并填写事故报告单送有公司有关部门。

  6.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有事故的经过、事故的损失、事故的原因、事故的责任、防范措施产、处理意见。

  7.对造成一般事故的责任人,车间要根据责任大小严厉处罚。对造成较大或重大事故,将按主管部门和公司处理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