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员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坚持脱产安全培训和业余安全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队组在安全业余培训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 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纳入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各级书记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各区(科)技术主管是本区(科)安全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各队组技术员是本队组安全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 2008年全员安全培训总目标:
1、在巩固全员安全培训全部达到初级工的基础上,中级工的比例要达到初级工的50%,其中高级工的比例要达到中级工的25%。
2、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司抽考,及格率达到要求。
3、月、季度安全培训目标及规划由各区(科)组织本单位所属各队,根据各单位职工在册人数制定,并上报安监处及相关部门,由安监处、教培中心监督考核。
4、通过全员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第五条 安全培训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全员安全培训目标的实现,矿成立全员安全培训领导组:
组 长:矿党委书记 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监处处长 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副 组 长:矿党委副书记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工会主席
多经副矿长 后勤副矿长 纪委书记
成 员:安监处、教培中心、劳资科、组干科及各单位分管领导
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对象及形式
第六条 安全培训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业余培训。
1、脱产培训:公司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主要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新工人、住“三违”学习班人员和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
2、业余培训
范围:六区(科)所有生产及辅助队组的入井职工。
分工:各队组书记是本队组业余安全培训的第一负责人,技术员是日常业务的具体负责人,队长为本队组的培训效果负全责。
形式:“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
各队组要制定安全培训制度,要有阶段培训计划和内容。
“每日一题”:利用班前会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值班队干负责“谁值班、谁备课、谁讲课”,培训对象为当天当班的入井职工;培训内容要针对本队、本班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
“每周一课”:时间每周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由本队技术员负责备课、讲课,内容为本周所培训的“每日一题”或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的应知应会。
“每月一考”:在每月中旬的第一个周的周三进行,考试由区(科)技术主管或队组的技术员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本月所讲“每日一题”的内容,考试方式为闭卷。
指导原则:以职工自学为主,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的原则,不断掌握基本知识,熟悉专业知识,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培养本质安全型职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章 职责划分
第七条 教培中心负责全员安全培训的管理和建档;负责培训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或集团职教办安排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新工人岗前培训,转岗培训;负责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选派、统计、管理,并根据集团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负责派送参加集团安培中心安全培训的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建档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六区(科)所有生产及辅助队组对入井职工的业余培训;参加全员安全培训的初、中、高级工抽考和认定工作。
第八条 安监处负责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人员持有效*****上岗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协助教培中心监督检查各区(科)、队“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开展情况;负责全员安全培训的初、中、高级工抽考和认定。
第九条 组干科负责选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安培中心组织的安全培训,负责对大中专毕业生岗前培训、新提拔中层干部任职前培训。
第十条 劳资科负责派送新进煤矿从业人员到教培中心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选派各单位排名最后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派送转岗人员进行转岗培训;负责新工人《师徒合同》签定的管理和存档工作;负责落实新工人先培训后招工的原则。
第四章 培训工作及管理
第十一条 各区(科)、队负责“每日一题、每周一课”的班前、班后培训工作,组织所属队组所有上班职工进行“每月一考”,每月对业余培训及“每月一考”进行总结交教培中心备案。安监处不定期进行检查。
所有生产及辅助队组必须严格执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制度,利用班前十分钟进行安全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力度。
第十二条 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新进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要建立师徒合同,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在岗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 在安全培训期间工资待遇,考核合格者,按所在队组平均工资的80%发放(计时单位按全部工资额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只发基本工资。
第十四条 初级安全知识培训等级达标由队组负责考核认定 ,每月末以区(科)为单位,将本月所属各队组初级工认定明细报安监处技术科,矿每月抽考初级工认定人员进行确认,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则确认该单位上报的该批次初级工有效;中级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等级达标由区(科)负责认定,每季度第二个月初以区(科)为单位将本季度所属各队组中级工认定明细报安监处技术科,矿每季度抽考中级达标人员进行确认,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则确认该单位上报的该批次初级工有效;高级工由矿申报集团公司进行确认。
第十五条 凡未参加全员安全培训高级工考核及高级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
第五章 考核奖罚
第十六条 由安监处牵头组织,每月对全矿所有区(科)、队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季以百分制进行排名排队考核,其中抽考及格率占40%,抽考参考率占20%,抽考平均分占30%,全员安全培训资料占10%。对排在后三名的队组负责人(队长、书记、技术员)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
全员安全培训“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必须与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奖罚办法。
第十七条 在矿全员安全培训初级工抽考中,不及格者每人罚款100元,享受职业技能津贴者如不及格时取消季度津贴,直至补考合格。在公司全员安全培训初级工抽考中;成绩90分以下的每人罚款50元,不及格者每人罚款200元;缺考者每人罚款300元。
第十八条 各单位的安全结构工资比例中5%作为安全培训抽考工资,每月安监处对各单位全员培训抽考及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经安监处处长签字后,由调信科执行。
1、考核内容:
⑴、“每日一题”、“ 每周一课”、“ 每月一考”和包保体系等安全培训资料。
⑵、矿月度抽考组织情况。
⑶、公司季度抽考组织情况。
⑷、公司安全培训抽考检查存在问题。
⑸、按计划送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情况。
2、考核比例:
⑴、“每日一题”、“ 每周一课”、“ 每月一考”和包保体系等安全培训资料每月检查,具体核减比例见附表:《安全培训检查与工资挂钩考核标准》。
⑵、矿、公司抽考组织不得力,每缺考一人,核减安全培训工资10%。
⑶、矿、公司抽考每一人不及格,核减安全培训工资10%。
⑷、矿、公司抽考及格率不达要求,核减结构工资30%。
⑸、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每少送一人次核减5%。
第十八条 安全培训奖励:
1、全员安全培训经费来源:全员安全培训工资考核及安全培训罚款沉淀部分。不足部分可由职教专项费用中提取补足或矿另行拔付。
2、全员安全培训经费用途:主要作为全员安全培训奖励基金,用于对矿每月抽考成绩优秀人员、学习明星、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3、全员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劳资科每月必须在结算工资时按规定标准考核提留,并划入财务科全员安全培训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4、安监处按文件规定需要支付奖励基金时,必须拿出奖励方案,经安监处处长签字后,直接从财务科提取,并按规定发放。
5、奖金发放完后及时将奖金表上交矿财务科审核备案。
6、矿每月抽考成绩为满分或前10名(95分以上)人员每人奖励100元。
7、公司抽考:高级工及格人员由公司奖励;初级工考试成绩(95分以上)前10名每人奖励100元,如成绩为满分,则奖励每人200元。
8、季度在公司初级工抽考成绩排前三名后,矿分别拿出15000、10000、5000对作出贡献的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附:1、全员安全培训专项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检查与工资挂钩考核标准
3、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附 1
全员安全培训专项管理制度
一、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严格按照省晋政办发[2004]73号“先培训,后上岗”要求,实行岗前培训,并将职工培训、教育的情况记入档案的培训制度。搞好岗前培训工作,严把新工人入口关是提高工矿职工素质的基础工作,必须按照以下制度进行。
㈠、组织单位:劳资科、组干科
1 劳资科从劳资处接收所招人员,进行相应的文化素质考核,不得把文盲、半文盲招进来,否则连*****核。
2 由组干科或劳资科人员领队,并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将岗前培训人员面对面介绍到教培中心。
3岗前培训入校时要进行初中水平的文化考试,考试不及格人员要加补文化课内容。
4劳资科负责制定培训大纲,负责培训人员签到考勤及培训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㈡、培训单位:教培中心
1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准备培训场所,提供教具、记录本和学习资料等。
2负责与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培训内容、授课时间、培训课时及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并排好课程表。
3负责按培训内容及培训目标和要求,准备或聘请专兼职教师按要求正规授课。
4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各专业教师应提前将授课内容交教培中心由教培中心统一命题考试。
5负责将考试时间提前一天告知安监处。
6负责阅卷及成绩登记统计工作。
㈢、 安监处为培训效果验证单位,负责对考场纪律和考试成绩监督检查工作。
㈣、培训结果处理:
1培训考核成绩一式三份分别报安监处、劳资科或组干科,同时自留一份存档。考试成绩经安监处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新工人分配的依据;没有安监处签字认可的成绩单,劳资、组干部们不得分配新工人。
2考核不及格人员由教培中心重新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按前款制度处理。
3对重新培训人员仍不及格者退回,不予录用。
二、转岗培训制度
1、组织单位:劳资科,负责将转岗工人介绍到教培中心。
2、培训单位:教培中心,负责对需转岗人员按新的岗位要求组织培训。
3、需外培的教培中心负责联系外培机构。外培不合格人员不得转岗。
4、能自行培训的由教培中心组织培训并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除教培中心自己存档外,还应分别报劳资科和安监处各一份。
6、对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教培中心重新组织培训直至合格。否则不得进行转岗调动。
7、劳资科根据教培中心签署的转岗意见办理相关转岗调动手续。
三、“三违”培训制度
1、“三违”培训人员的认定:安监处调信科负责根据违章事实进行是否送“三违”培训班学习进行认定。对需送“三违”培训班的开具“三违”学习培训通知单,一式三份,经安监处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一份送教培中心,一份送“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一份存档。
2、 “三违” 人员凭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的“三违”学习培训通知单按时到教培中心安全教育室报道,否则按旷工处理。
3、 教培中心安全教育室自“三违” 人员报道之日起对“三违” 人员进行针对性地培训和管理,直至培训合格。
4 、违章住班人员,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教育室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考试及格方能结业,否则继续学习,直到考试及格。
5、“三违”人员住班学习结业时,进行自我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提高对搞好安全生产的认识和“三违”的危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等内容。自我总结一式三份,职教、安监、劳资各留一份。
6、住班学习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教培中心安全教育室颁发结业通知书。“三违”人员持此通知书到调信科签字认可后,方能回单位正常上班,否则继续进行培训,培训费自付,直至合格为止。
7、教培中心负责对“三违”人员培训办班情况建档并存入个人档案。
8、“三违”人员脱产培训期间,按矿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费。
9、“三违”人员住班培训资料,由培训教师整理后交教培中心档案室保存。
10、“三违”人员与单位区(科)、队领导挂钩考核,对两次及以上住“三违”班人员取消生活费,自费培训学习,对屡教不改的三违人员建议进再就业中心待岗。
四、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㈠、每日一题培训制度
1、所有队组都要制定“每日一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时间保证不少于10分钟。
2、技术主管和技术员要确定阶段培训计划和内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入井须知、《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安全知识题库》及三大规程中相关内容、本单位使用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要领的应知应会等。
3、必须每天备课,各队每天要按时将当天的“每日一题”内容公布在会议室的醒目位置。
4、各队当天值班干部要提前备课并填写统一的“班前会备课本”,负责向当班所有职工讲解“每日一题”内容。要求讲解要联系生产实际,由浅入深,通俗易懂,能让职工听得懂、记得住。同时对昨天的“每日一题”内容进行抽考,抽考结果与安全质量明细化考核挂钩。
5、所有职工应将“每日一题”学习内容记在本人学习笔记本上。笔记本由各队为职工统一配备。
6、每名职工每月至少掌握十道题。
㈡、每周一课培训制度
1、 队组要制定“每周一课”安全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2、 “每周一课”安全培训为每周周三,培训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每周一课”内容为本周所培训的“每日一题”或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的应知应会等。
4、 “每周一课”由本队当班值班干部组织,谁值班、谁备课、谁讲课,参加人为本队当班所有下井职工。
5、“每周一课”的考核、监督由区(科)负责,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
㈢、“每月一考”培训制度:
1、各队组要制定“每月一考"制度及与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实施办法并建立挂钩考核台帐。
2、考试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每周一课”时间,考试时间为30分钟,考试人员为当班出勤人员,不出勤人员上班后要组织补考。
3、“每月一考”由各区(科)、队技术负责人负责,考试内容主要是全月的“每日一题”和自编教材精选出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针对性、实用性的内容。
4、各队要按每个人的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与当月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并张榜公布。
5、考试不及格者脱产培训,直至合格,否则不准上岗。
㈣、现场安全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知识、三大规程、质量标准化及与现场相关的其他应知应会知识。
2、矿、区(科)级干部下井时至少必须按规定的培训抽考指标现场对职工进行培训抽考。
3、各队队长、支部书记、技术员负责对本队职工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和规程、措施、质量标准化及其它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讲解。
4、各级干部下井前到安监处调信科领取培训抽考卡,到现场进行培训抽考,并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不得代签,培训抽考完毕后让受培训抽考人签字,升坑后交回调信科。
5、调信科对各级干部的培训抽考情况进行汇总,并将结果纳入本人的绩效考核中。
㈤、包保安全培训体系运行制度
1各区(科)根据每季领导包区情况,建立起矿领导包区(科),区(科)领导包队的二级包保安全培训体系。
2各队组根据每季区(科)领导包队情况,制定、建立区(科)领导包队,队领导包骨干,骨干包职工的包保安全培训体系。
3每名队干部包3~5名骨干,骨干包2~5名职工,井下职工全部进入安全培训包保体系。
4各区(科)、队必须交安监处一份包保安全培训体系备案,如有人员变动,须在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包保安全培训体系报安监处。
5各队组所有职工都必须纳入包保范围,并严格遵循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全年各阶段的安全培训任务。
6职工抽考不合格或发生严重“三违”等情况时,根据包队网络进行问责,并追究上级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培训问责制度
1、凡发生严重“三违”、伤亡事故、等级非伤亡事故和公司抽考不及格四类的主要责任者的培训包保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问责。
2、问责处罚主要以经济处罚为主,也可附带行政处罚,处罚的力度为事故责任人的50%。
3、对培训效果的问责,主要追究是否进行了培训,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培训。
4、对培训抽考人进行问责,主要是追究在培训抽考时培训前责任人是否弄虚作假。
5、对包保人员进行问责,主要是追究包保人是否履行包保职责,对所包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六、监督考核奖惩制度
1、由安监处牵头,与教培中心联合成立监督考核领导组,具体负责全员安全培训过程中的各项考核。
2、考核领导组必须对各区(科)、队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严格的监督考核。
3、考核领导组必须对脱产培训过程中的培训、教师选用、授课质量、学籍管理、培训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实验教学等进行严格的监督考核。
4、必须严格监督考核各区(科)、队对职工的考试成绩是否与结构工资挂钩,不合格人员是否进行了脱产培训。
5、监督考核工作必须从严从细,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监督考核工作真实、有效。
6、每月对考核结果进行讲评通报。
7、每季对各单位业余、脱产培训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检查结果进行排名排队,讲评通报,对前三名的队支部书记、技术员给予奖励,同时对安全培训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专职教师考核评比制度
㈠、专职教师考核评比标准
1专职教师应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和崇高的人格品质。
2专职教师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及基层实习调研的良好素质。
3专职教师必须精通所授课程的专业知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职称)。
4专职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现场实践经历和较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现场实践累计不少于3年。
5办班前对承担的培训班要制定培训教学计划,编写讲义等准备工作。
6教学上做到认真讲课,耐心讲解,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提倡引导式、启发式教学。
7办学期间兼班主任时,除完成本身教学任务外,还应按班主任职责要求,搞好培训班的管理工作。
8在教学中应经常深入到学员中,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9在正常的教学中,对教材教法上应有所创新,不断总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㈡、考核评比制度
1教培中心根据教师出勤、备课、讲课等考核标准对每个教师每天进行千分制考核,并公布。
2教培中心每月根据教师考核标准结合平时的千分制考核情况对每个教师每月的授课情况、讲课质量进行考核。
3教培中心应建立不定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制度,促进教师教学方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4教培中心每半年负责组织对授课教师讲课的效果进行一次测评,并结合每月对每个教师的明细化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5测评时成立评比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评议。评议时先由个人进行述职总结,然后由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在打分表上进行无记名打分考核。
6评比领导小组对无记名打分表进行汇总排名并予以公布。
7年中和年末都评为优秀者,作为在教师节和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中的主要依据。
八、学习明星”评比奖励制度
1、各队组按本队职工“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试”的学习、掌握及考试情况,在队部墙上给每个职工分栏挂“星”。
2、每月考试成绩的前三名为队“学习明星”,即矿“百名学习型员工”,由队支部书记、队长、技术员负责考评。
3、月出勤低于10天,但考试成绩在前三名的,不得评为“学习明星”。
4、连续3个月参加“每月一考”,并排在本队前三名的,为区“学习明星”,由区(科)总支书记、技术主管负责考评。
5、连续半年参加“每月一考”,并排在本队前三名的为矿半年度“学习明星”,由安监处负责考核。
6、连续12个月参加“每月一考”,并排在本队前三名的为矿年度“学习明星”。
九、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㈠、优秀学员评比条件及标准
1 脱产和半脱产的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接受教培中心领导。
2 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教培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
3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与讲课老师配合,上好每一堂课。
4 在学习期能理论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能与教师共同商讨学习中的难题。
5 带头参加各项班务活动,爱护公物,自觉打扫教室卫生。
6 同学之间能做到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共同努力学习。
7 考试成绩都在90分以上。
8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参加评比,每期脱产、半脱产安全培训班培训结束后,按条件进行评比,每班评比出前三名,给予一定的奖励。
㈡、评比方法
1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在培训期间负责根据每名职工每天的出勤及上课表现给每名职工打分。
2 培训结束后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和教培中心领导组成评比小组。
3 根据每名职工平时打分情况结合考试成绩和评比小组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学员并进行公布奖励。
4评比情况由全体学员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比结果将记入到个人档案,归档保存。
十、微机档案管理制度
1、教培中心要对所有井下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并进行微机管理。
2、技术培训档案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3、初、中、高级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由安监处负责建立微机档案,实行微机管理。
4、教培中心每季向安监处收集初、中、高级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情况,与安监处在微机内的培训档案要保持一致性。
附2:安全培训检查与工资挂钩考核标准
检查标准 考核办法(核减安全培训工资)
㈠每日一题
1、队组要制定“每日一题”安全培训制度。
2、“每日一题”安全培训时间为10分钟。
3、“每日一题”安全培训内容主要讲入井须知、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的应知应会和操作技能。
4、“每日一题”安全培训教材主要使用公司编写的《每日一题知识问答》和区(科)、队编写的入井须知、本工种操作岗位应知应会、安全基本知识部分。
5、“每日一题”安全培训由队当班值班干部负责,培训对象为当天当班的入井职工。
6、要求:一是由技术员确定阶段培训计划和内容;二是讲解人员为值班队干,必须每天备课;三培训范围包括入井须知、安全基本知识、三大规程、本单位使用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要领的应知应会、故障判断与排除等;四是由矿为各队统一印制班前会备课本,由队为职工配备笔记本;五是要求讲解要联系安全生产实际,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通俗易懂,能让职工听得懂,记得住;六是讲解过后,当场提问,促进加深印象;七是注重复习,每天进行抽考,巩固知识,由各队当班值班干部负责,培训开始前先对昨天培训的内容进行抽考;八是每名职工每月至少掌握十道题。
未制定制度核减10%;制度执行不好核减10%。
查班前会纪录并询问职工,培训时间不够,有1次核减10%。
队组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核减2%;
矿抽考井下职工如不会,则进行脱产培训。
区(科)、队编写的“每日一题”内容针对性不强核减2%。
当班值班队干未进行培训核减本人5%。
1、队组无培训计划核减5%;针对性差核减2%;
2、当班队干未备课核减2%;
3、队组未配备备课本和职工笔记本核减核减10%;
4、当班值班队干安全培训讲解不清、不切实际核减5%;
5、培训完毕当场对职工未提问核减2%;
6、未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抽考核减1%;
7、每月职工未掌握10道题有1人次核减2%。
㈡每周一课
1、队组要制定“每周一课”安全学习培训制度。
2、“每周一课”安全培训时间定于周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安全培训为本周所培训的“每日一题”或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的应知应会。
4、每周一课由本队当班值班队干组织,队技术员负责讲课,参加人为本队当班下井职工,培训时间利用班前会或班后半小时进行。
5、每周一课的监督考核由区(科)负责,安监处督查。
未制定制度核减10%;制度执行不好核减10%。
未对职工进行培训讲课核减1%;培训时间不足30分钟核减1%。
值班队干未组织核减5%。
技术员未讲课核减5%;当班职工有1人次未培训核减1%;未利用班前和班后半小时进行安全培训核减2%。
未备课核减5%;讲解培训不细核减5%。
㈢每月一考试
1、队组制定“每月一考试”制度。
2、“每月一考试”的时间确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考试时间为30分钟。对不出勤人员上班后要进行补考。
3、“每月一考试”由区(科)、队技术负责人负责,考试内容主要是全月“每日一题”精选出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实用性的内容。
4、具体考核要求:一是将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二是考试成绩要与当月安全结构工资挂钩;三是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四是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第一次培训期间只基本工资,如若不合格执行自费培训,直至培训合格为止。 无制度核减10%;制度不可操作和不适用核减10%。
未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核减5%;
缺考、无试卷有1人次核减1%,未组织补考核减5%。
未排名排队核减2%;
成绩未与当月结构工资挂钩核减20%;挂钩力度不够核减5%;考试成绩未张榜公布核减2%;
考试不及格没有进行脱产培训核减5%;
考试不及格在培训期间未按基本工资发放核减5%;
不合格自费培训时,培训费本人未付核减5%。
㈣包保安全培训体系
1、建立自上而下、逐级负责的全员安全培训包保体系。
2、实行矿领导包区、区领导包队、队干部包3~5名骨干、骨干包2~5名职工,井下职工全部进入包保安全培训体系。
3、每名职工都有人包,每名职工都接受安全培训。
4、包保体系要实行动态管理,队组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变更体系。 未建立包保体系制度核减5%;制度执行不好核减5%;
矿领导包区、区领导包队、队干部包3~5名骨干、骨干包2~5名职工各核减1%;
有1人未进入包保体系核减1%;
有1人未接受安全培训核减2%;
不及时变更核减5%。
项目 检查标准 考核办法
一 考核目标 一、初级人员考核目标
1、必须掌握基本的安全基础知识、本岗位基本的操作常识、健康常识、避灾知识入井须知。
2、掌握《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初级工掌握、熟悉部分、岗位技能操作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二、中级人员考核目标
1、熟悉本工种的技术技能;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矿的政策法规和规定。
2、掌握《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中级工应掌握、熟悉部分知识和初级工应掌握的安全知识。
三、高级人员考核目标
1、高级人员除应掌握初、中级人员的考核标准外,还应了解安全技术、应急救援知识;熟悉本工种技术技能;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矿的规定。
2、掌握《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高级工应掌握、熟悉部分知识和初、中级人员掌握、熟悉、了解部分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教材建设 安全培训教材使用公司编写的《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和区(科)、队编写的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安全基本知识、入井须知等。区(科)、队编写的本队“每日一题”可随用随编,编写学习的题量每月至少10-30道题,并及时公布。 未按公司编写的《安全知识每日一题问答》进行学习扣技术员20元,区(科)、队未编写本队的每日一题扣技术主管、技术员各50元;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学习扣责任者50元;编写的每日一题未公布扣责任者30元。
*****产培训建设 ㈠脱产培训
1、每年要编制安全培训计划。
2、井下新工人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72课时,地面新工人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40课时。
3、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底数清楚,并存入微机。每半年将人员增减情况上报公司安监局、教培中心。
4、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要持合法有效*****。
5、安监处牵头,教培中心参与对井下从业人员每月进行抽考,凡抽考不合格者,进行脱产培训,直至合格为止,培训由教培中心负责。
6、培训抽考情况要与安全结构工资和安全奖励挂钩。
7、按计划选送学员参加安全培训。
未及时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扣责任者100元。
井下新工人接受安全培训少于72课时扣教培中心200元;新工人入井前未进行文化测试扣教培中心500元。
微机档案管理底数不清扣责任者100元;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安监局、职教办扣责任者100元。
有1人未持合格有效*****扣责任者100元。
对抽考不合格者未进行脱产安全培训有1人次扣教培中心50元;抽考数量不足缺1人扣安监处、教培中心各50元;季度抽考未覆盖全部井下队组扣安监处、教培中心各100元。
培训抽考未与安全结构工资和安全奖励挂钩扣队长、书记各200元。
每缺1人扣队组责任人300元。
㈡“三违”培训
1、建立“三违”安全培训学习制度。
2、“三违”人员要进行脱产培训,随有随培,教培中心负责。
3、“三违”人员脱产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如不合格继续培训,其费用由本人自负。
4、“三违”人员培训完毕后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无制度扣责任人200元;有制度执行不好扣责任人50元。
未脱产培训有1人次扣安监处100元;未考1人扣责任人100元。
发放的工资超过基本扣队长100元;培训不合格继续培训期间的费用本人未支付扣责任人100元。
未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扣安监处200元,未进行考核扣安监处100元。
附2 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项目 检查标准 考核办法
四、业余培训建设 ㈢每月一考试
1、队组制定“每月一考试”制度。
2、“每月一考试”的时间确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考试时间为30分钟。
3、“每月一考试”由区主管工程师和队技术员负责,考试内容主要是全月“每日一题”精选出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实用性的内容。
4、具体考核要求:一是将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二是考试成绩要与当月安全结构工资挂钩;三是职工考试成绩要与抽考干部安全奖励挂钩;四是考试成绩张榜公布;五是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第一次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如若不合格执行自费培训,直至培训合格为止。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未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扣书记50元;缺考、无试卷有1人次扣技术员20元。
区(科)技术主管未组织每月一考扣100元;组织不好,内容针对性不强扣技术主管、技术员各50元。
未排名排队扣200元;成绩未与当月结构工资挂钩扣队长200元;挂钩力度不够扣书记100元;抽考不合格,未与抽考签字干部安全奖励挂钩扣责任单位50元;考试成绩未张榜公布扣书记100元;考试不及格在培训期间发放工资超过基本工资扣队长100元;不合格自费培训本人未付扣100元。
㈣包保安全培训体系
1、建立自上而下、逐级负责的全员安全培训包保体系。
2、实行矿领导包区、区领导包队、队干部包3~5名骨干、骨干包2~5名职工,井下职工全部进入包保安全培训体系。
3、每名职工都有人包,每名职工都接受安全培训。
4、矿制定具体的监督考核办法。
5、安监处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抽考。 未建立包保体系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井下职工有1人次未进入包保体系扣书记100元。
有1人未接受安全培训扣书记、技术员各50元;
无考核办法扣安监处200元;执行不好扣100元;
安监处对职工安全培训未抽考扣100元。
㈤现场安全培训
1、矿制定现场安全培训制度。
2、干部下井每月至少培训12人次。
3、现场安全培训的监督考核由安监处负责抽查,队负责具体考核。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下井干部每月少培训抽考1人扣安全绩效20元;
安监处未进行监督考核扣100元;队组未进行考核扣100元。
五培训机构与奖惩制度建设 ㈠经费提取使用制度
1、制定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2、职教经费由教培中心掌握,并经教培中心主任批准,财务科监督使用。
3、职教经费不得挪作他用,要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4、建立安全培训奖励制度,安全培训奖励基金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使用职教经费教培中心主任未批准扣财务科100元;财务科监督执行不力扣100元。
职教经费挪作他用扣教培中心200元;经费提取不及时、不能足额到位扣财务科100元。
未建立安全培训奖励制度扣安监处200元;未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培训奖励基金扣200元。
㈡专职教师考核制度
1、建立专职教师考核制度。
2、教师具有一定的煤矿现场实践经历和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现场实践经历累计不少于三年。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及实习调研。
4、极少数职称未达要求的教师,要具有较丰富的现场和教学经验。
5、对专兼职教育授课情况,讲课质量要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每学期进行表彰奖励,要定期组织教学观摩,组织教师和部分学生对授课教师讲课的效果进行测评。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教师无现场阅历和教学经验讲课,扣教培中心100元。
授课教师因身体原因长时间不能讲课扣教培中心100元。
教师授课质量低,学员反映较大有1人次扣教培中心50元。
教培中心未对教师讲课质量考核扣200元;未进行教学观摩扣100元;未组织教师和部分学员对讲课质量进行测评扣100元。
项目 检查标准 考核办法
五 培训机构与奖惩制度建设 ㈢教师评比制度
1、制定教师评比制度。
2、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进行测评。
3、测评结果要与工资奖金挂钩。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未进行测评有一次扣教培中心100元;
测评结果未与工资奖金挂钩扣教培中心100元。
㈣“学习明星”评比制度
1、建立“学习明星”评比和奖励制度,对各队每月一考的前三名每人奖励100元,连续三个月参加每月一考并排在本队前三名的作为区里的“学习明星”,每季奖励200元,连续半年参加每月一考并排在本队的前三名,作为矿上的安全“学习明星”,每半年奖励300元。
2、队根据每日一题、每周一课和每月一考核的培训考核情况,在队部墙上给每一个职工挂星,当月的星越多的职工即为“明星”。
3、对半年的安全“学习明星”在井口挂照片,并给予奖励,鼓励职工学习。
4、年底要对全年“学习明星”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 未制定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安监处未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扣200元;评比时弄虚作假扣责任人100元,并取消相应奖励。
有一人次未挂“星”扣书记50元;
有一人次在井口未挂照片扣责任人员50元。
对“学习明星”每季未奖励扣安监处200元。
㈤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建立脱产安全培训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2、每期脱产安全培训班结业后评出若干名优秀学员,并给予奖励。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教培中心未评优秀学员扣100元;未进行奖励有一次扣50元。
㈥监督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监督考核奖惩制度。
2、具体考核由安监处和教培中心负责,安监处牵头。
3、考核结果进行讲评通报,好的给予奖励,差的进行批评。
4、考核要从培训、教师选用、教师讲课质量、学籍管理、安全培训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实验教学、考试题、监考、考试成绩、后勤保障等进行。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安监处、教培中心未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扣100元;考核不严不细有一次扣50元。
安监处、教培中心未进行讲评通报有一次扣100元;对优秀教师和学员未进行奖励扣教培中心100元;对成绩差的未进行批评扣教培中心50元。有一个环节考核不到位扣50元。
㈦问责制度
1、建立安全培训问责制度。
2、凡发生严重“三违”、伤亡事故和等级非伤亡事故,都要根据伤亡职工和主要责任者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岗位技术标准、操作标准情况进行问责。
3、追究谁培训、谁抽考、谁考核、谁发证、谁包职工的有关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无制度扣200元;制度执行不好扣100元。
发生严重“三违”、伤亡事故和等级非伤亡事故进行问责后根据情节扣责任人员30-200元。
未对失职人员进行处理扣安监处100元。
六其它项目 1、公司每季度对下井人员进行抽考时,每有一人不及格扣本人100元,扣区(科)书记、技术主管50元,队书记、技术员100元;扣包队科室50元;矿、区(科)、队包保领导各扣30、50、100元。
2、2008年底,未实现所有职工达到初级工标准目标,扣区(科)、队书记、技术主管、技术员各300元,矿、区(科)、队包保领导各扣50、100、150元;扣包队科室150元,并与政绩考核挂钩。
3、2008年底,中级工所占比例未达到全年目标,扣区(科)、队书记、技术主管、技术员各200元,矿、区(科)、队包保领导各扣50、100、150元;扣包队科室100元,并与政绩考核挂钩。
4、2008年底,高级工所占比例未达到全年目标,扣区(科)、队书记、技术主管、技术员各100元;扣包队科室50元;矿、区(科)、队包保领导各扣50、100、150元,并与政绩考核挂钩。
5、劳资科、组干科未将初、中、高级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等级达标考核结果与内部职业技术等级鉴定和技术职称评定挂钩,每有一人次罚责任部门200元,并取消不达标人的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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