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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

2011-04-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标准化是安全之本,责任心是安全之魂”。安全标准化达标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公司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我公司目前的首要工作。为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完成,经公司2010年12月22日会议决定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

  一、各分公司、各部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各单位负责人,要教育各自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标准人”,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根据原安全标准化工作分工范围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

  二、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对公司部室和分公司按时间要求分解任务,月底进行逐项考核。任务在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室以标准化办公室开会时所用的资料和各自分工为工作目标,所有文字资料必须审核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完成的标准化工作经审核后交标准化办公室,所交资料必须有电子版和书面材料。

  2、各部室及时指导分公司完成与本部室业务相关联的标准化工作。

  3、分公司必须由经理具体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定专门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完成。

  4、各分公司、部室从2010年8月开始填写试运行期间的图表、文字等相关支撑资料,确保2011年3月按时开展标准化申请工作。

  四、考核内容:标准化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考核表”,每月按标准化要求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发。

  五、考核标准:对考核内容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查看记录、资料及相关档案),对内容、格式、填写要求等规范性进行确认。针对不规范、不符合的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考核结果每月21日在网上公布,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六、处罚决定:

  1、安全标准化工作不积极,考核不合格,对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及部室人员给予扣除当月工资50%的经济处罚。分公司考核不合格,对分公司正副经理扣除当月工资50%的经济处罚。

  2、分公司、部室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对该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七、本办法从2011年1月份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