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化验室人员安全守则

2011-04-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进行危险性操作时,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3、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喝茶饮水。不能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不能在化验室的冰箱存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用肥皂洗手。

  4、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秩序井然。

  5、每日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室时,应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6、与化验无关的人员不应在化验室久留。更不允许在化验室干别的与化验无关的事。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常识。

  8、化学试剂的安全存放管理制度:

  ⑴化验试剂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验试剂加强管理,是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⑵化验试剂必须分类隔离存放。具体规定如下:

  ①易燃类试剂要求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特别要注意远离火源。

  ②剧毒类试剂要置于阴凉干燥处,与酸类试剂隔离,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及使用消耗、废物处理等制度。皮肤有伤口时,禁止操作这类物质。

  ③强腐蚀类要置于阴凉通风,并与其它药品隔离放置。

  ④燃爆类试剂要求存放室内温度不超过30℃,易燃、氧化剂均须隔离存放。

  ⑤强氧化剂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要与酸类、木屑、碳粉、硫化物、糖类等易燃、可燃物或易氧化物隔离,堆垛不宜过高、过大,注意散热。

  ⑥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要用的药品。

  ⑶任何人员,任何情况均不准将化学试剂带出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