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施工指标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第二条: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公司级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的措施。
第三条:加大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把安全生产经费纳入公司的年度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
第四条:由公司统一提取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第五条: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各项目部在开工之前必须按要求上缴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六条:使用安全生产储备资金和计划资金需经各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各分公司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自理。部分费用经审核、审批后转公司财务。
第八条: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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