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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指导书

2011-05-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危险源有关的基本概念

  (1)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可理解为危险源或事故隐患。

  从本质上讲就是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露,散发这两方面因素,如液化器,氧气瓶。

  按导致事故、危险源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1、物理性2、化学性3、生物性4、心理与主观性

  5、生理性6、行为性7、其他

  (2)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即识别危险源因素。

  辨识范围主要是厂址、厂区平面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有害作业部位和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等。

  确定其性质,如桌子(拌倒人或火灾)确定是火灾还是拌倒人。

  2.辨识范围:

  事业部所有施工、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场所。

  3.辨识步骤

  (1)划分辩识单元

  第一步,按部门划分:

  质管部:负责事业部所有危险源辨识的组织、汇总与评价,负责化验、质检、计量等相关作业及作业区域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生产本部:负责所属各部门危险源辨识的组织、汇总与评价;

  生产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作业活动、临时任务、施工作业等所有危险源的辨识与汇总;

  物管部:负责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汽运、铁运及原材料装卸等危险源的辨识与汇总,并进行初步评价;

  综合部:负责后勤(医疗、食堂、公寓楼、办公楼、运动场地、娱乐室、垃圾池等公共场所及活动)的危险源识别与初步评价;负责档案管理可能发生的失密等意外情况的危险源辨识;

  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厂内施工作业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汇总;

  发电部:负责电厂施工过程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汇总;

  企管办:负责全公司各类信息可能发生的失密等意外情况的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汇总;

  财经部:负责与财务相关的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汇总;

  通过第一步,各部门明确各自识别的范围,避免漏识。

  第二步,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按不同方法进行细分:

  A.  按地理区域:如后勤,可按公寓楼、办公楼等地理情况划分辨识区域;物管,可按各仓库、油库等不同地理区域划分;

  B.按生产流程阶段:如净化、电解、整流等须按生产流程划分辨识区域;

  C.  装置:如电解槽、整流机组、行车、空压机、保持炉等大型设备须按设备划分辨识区域以及阳极部锅炉、回转窑等;

  D.  按作业任务:主要针对临时或被动性工作任务产生产危险源,如电焊作业、高空作业、搬运等;

  E.以上各种方法的结合:用一种方法划分区域并不能辨识完全所有的危险源,需以上几种方法结合。

  例:以电解部为例,首先按部门划分,明确电解部识别的范围应是:电解两个厂房向南北各外延至公路的辖区内及辖区内的各种作业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其次,按地理位置进行细分,分为电解厂房(一、二厂房相似,只按一个识别即可)、计算站、净化;电解厂房还需按设备另外分出电解槽、天车分别辨识;电解槽又可分出为槽控箱及槽体进行辨识;除常规作业外,还偶尔进行一些临时作业,如调整天车轨道、维修时电焊作业、房顶补漏等,另外一些比较特殊的作业过程,如焙烧、起动等也需单独识别,须按作业任务进行分类;又如,净化除高空作业外,各设备的运行均可能对电解和烟气净化效果产生较大影响,需按生产流程阶段及设备进行划分,辨识出各关键控制点;因此,划分时应全面考虑,综合利用各种划分方法。

  (2)资料搜集

  A.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人员必须掌握的资料有:

  已知危险及其产生原因

  工作场所使用的物料、设备与技术

  作业程序、组织与员工和所使用物料间的互动关系

  危险源的形态、发生的可能性、频率与接触时间,及所需的监测技术等

  危害源暴露与影响程度间的相互关系

  与现有场所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B. 资料的来源

  分析作业特性,推测可能会发生的事故

  征询岗位员工与/或班组长的意见,或邀请他们参与

  请教有专业知识与活动经验的单位或工程师

  有关专业杂志、图书文献、法规标准、现场作业资料等

  以往事故案例等

  监测和测量记录资料(如班组交接班记录,设备缺隐记录等)

  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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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作任务与流程分析

  •工作任务分析

  确定岗位类别

  列出岗位所有作业内容

  界定各作业的执行步骤

  分析每一步骤的可能危害

  •流程分析

  将生产流程分成许多单元

  针对每一流程单元,分析可能的偏差及危害

  (4)危险源分类

  •可能产生偏差(事件、事故)的五个方面:

  人(培训不够、防护不当、个人身体原因、精神原因)

  机(正常、异常、紧急三状态下的噪声、失控等)

  料(毒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感染性)

  法(方法不当、操作不当)

  环(过分拥挤、通风不好、光线太暗或过强、温度太高或太低等)

  •危险源分类

  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和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共分为六类:

  1、物理性危险源

  2、化学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4、心理、生理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6、其他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参见附件1: 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危险源)

  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共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

  13、放炮14、瓦斯爆炸15、火药爆炸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参见附件2:事故及职业病类别)

  (5)危险源辨识方式

  征询员工的意见、邀其参与、征询其对危害及负面影响的看法

  系统检查所有作业或活动

  辨识时应考虑以下几种状态: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三个时态(现在、过去、将来)

  四种因素(化学、物理或机械、生物及人机工程)

  辨识可能引发的危害,尤其是工作活动引发的

  进一步辨识互动关系中的危害

  (6)辨识方法

  询问、交谈法

  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

  对于辨识区域内可直接观察到或者通过以往的记录、案例、或外部信息可直接进行辨识的危险源采用以上两种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SCL)

  依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国内外事故案例,以及已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辨识人员自己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等,编制安全检查表;辨识者根据现场观察、阅读管理制度、作业文件、记录、与操作人员交谈、以及个人的理解,通过回答安全检查表所列的问题,发现系统的设计和操作等各个方面与标准、规定不符的地方,记下差异,分析差异(危险源),提出改正措施建议。

  优点:能够事先编制;可能根据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检查遵守情况,得出准确的评价;可以用提问方式,通过问答加深印象、改进操作,并起到安全教育作用。

  不足:与询问交谈法和现场观察法一样,识别的危险源完全依赖检查表的设计,也就是说依赖于辨识者的水平及认真程度;因此,应成立辨识小组,集思广益,才能充分识别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

  例:

  对于稍微复杂的系统可采用以上方法;

  事件树分析(ETA)

  从事件的起始状态出发,按一定的次序对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状态(成功或者失败)逐项进行二选一的逻辑分析,上连线表示希望发生的事件(成功),下连线表示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失败),一直持续分析到查明系统的最后输出状态。

  事件树分析程序可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A、确定系统组成要素

  B、分析各子系统(要素)的因果关系及成功与失败的两种状态

  C、根据因果关系及状态,从初始节点开始由左向右展开编制事件树。

  D、表示各节点的成功与失败的概率值,进行危险评价(危险源)。

  根据事业部的具体情况,采用以上方法进行辨识。

  例:原料A输送系统示意图及原料A输送系统事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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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一台泵系统

  对于比较复杂的系统及设备除了询问交谈、观察法与安全检查表法以外,必须按此方法、进行分析,如烟气净化系统及各子项输送系统、整流系统及各子项保护系统,整流变压器、中频炉等重点设备等,各节点产生异常可能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确可能造成系统失效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情况。

  4.风险评价

  (1)概念: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可容许风险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2)风险评价的基本原理及辨识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

  直接判断法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符合性、相关方的合理要求、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直接观察到的风险等。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风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D(风险值)=L×E×C

  (参见附件3:LEC风险评价法)

  (3)重大危险源评价的方法

  在下述情况下采用感观直接判断法,直接定为重大危险源:

  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等标准的,《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判断属重大危险源的。

  (参见附件4:《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属于重大危险装置的重点物质。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员工意见或外来意见)。

  曾经发生事故、现今未采取措施的。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除以上情况以外的情况采用LEC评分法确定风险值大于320分的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5.  辨识与评价表格的填写

  附件1: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危险源

  a)物理性危险源:

  (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如:脚手架、支撑架强度、刚度不够、厂内机动车辆制动不良、起吊钢丝绳磨损严重。

  (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如:梭矿传动链条无防护罩、洞内爆破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如:电线接头未包扎、化纤服装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产生静电。

  (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液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如:手风钻、空压机、通风机工作时发生噪声。

  (5)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液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如:手风钻工作时的振动。

  (6)电磁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如:核子密度仪、激光导向仪发出的辐射。

  (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堆料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如:气割产生的高温颗粒。

  (10)  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他低温物质);氮、氧气泄漏。

  (11)  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如:洞内二氧化硅粉尘。

  (12)  作业环境不良(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13)  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其他信号缺陷)。

  (14)  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

  (15)  其他物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b)化学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如:火工品、瓦斯。

  (2)自燃性物质;如:煤。

  (3)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如沥青熔化过程中产生毒气。

  (4)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如:充电液中的硫酸。

  (5)其他化学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c)生物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d)心理、生理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1)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e)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1)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失误)。

  (2)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3)监护失误。

  (4)其他错误。

  f)其他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附件2:事故及职业病类别

  a)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是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电瓶车、矿车或放飞车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挂钩、跑车事故。

  c)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d)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e)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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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隧道、洞室透水淹溺。

  g)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h)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

  i)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和坠落,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j)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

  k)冒顶片帮:指隧道、洞室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拱部、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冒顶片帮。

  l)透水:指矿山、地下隧道、洞室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m)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n)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o)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p)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q)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汽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形成的化学爆炸,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r)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

  s)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横通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和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t)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附件3:LEC风险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风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D风险值=L发生事故可能性×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事故产生后果

  发生事故可能性L用分数表示时,规定必然发生事故分数为10,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为0.1,介于两种情况之间时的中间值,见下表: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数值(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可能发生

6

相当有可能发生

3

可能发生,但不经常

1

发生的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想象不会发生

0.2

极不可能发生

0.1

实际不可能发生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规定人员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分数值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的分数值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为中间值,见下表: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或偶尔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事故产生后果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或较小财产损失可能性的分数规定为1,则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性的分数规定为100,介于两者之间的分数值,见下表。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

  风险值,首先,对某风险按以上三表进行打分后,按求风险值D的公式计算出结果。然后,将风险值与下表的D值范围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出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划分(D)

分数值

风险级别

危险程度

大于320

重大危险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制定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160-320

四级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编制管理方案)

70-160

三级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制定整改的防范措施)

20-70

二级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提示)

小于20

一级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不必采取措施(可忽略的)

  附件4:《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1)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2)军事设施;

  (3)采掘业;

  (4)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