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灯房班长对本班组现场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矿灯房的各项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纪律。
三、加强对矿灯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矿灯完好。严禁失爆。
四、负责本班矿灯收发管理,人为原因造成矿灯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查出责任人,并报队处理。
五、收发矿灯要“二对号”,即矿灯与灯牌对号,充电架与矿灯对号。每次接班后两小时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队值班室。
六、对矿灯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要作好详细的记录。
七、自觉遵章守纪,发现“三违”要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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