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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吊车安全规定

2011-06-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司机作业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出断续铃声或警报。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当启闭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专管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启闭机工作是否都正常。

  7.当风力过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