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保电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运行值班员除完成正常运行值班工作外,还应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按规定完成运行设备的定期检查、试验、切换工作。
2、值班人员应按“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规定的项目和周期对设备进行试验或轮换运行,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进行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操作时,至少应有两人进行,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使用倒闸操作票。
4、定期工作完成后,当值必须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对在定期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或不安全现象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因设备更换和运行方式改变等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完成定期工作时,当值必须事前报告运行主管,并取得同意后在值长交待记录簿上做好交待。
6、运行值班员在完成定期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相应设备的清洁和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7、生产现场按规定设置的各种必备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具、仪器、仪表等,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其性能,使其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运行主管应负责定期检查和补充。上述器材用具,每年还应按有关规定,由运行主管负责向有关部门送检,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8、建立健全上述定期工作的技术管理台帐和记录,运行主管负责每年进行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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