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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安全管理职责

2011-07-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组织对各分公司安全股、各项目安全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负责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防护、临建设施、临时用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要求。

  三﹑质检科、设备科、材料科对机械设备的完好率、施工材料的运输、储存与堆放进行检查,参与大型设备的运输、安装、调式和验收工作。

  四﹑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各项目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并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五﹑夏季,做好施工现场防洪防涝的组织和抢险措施;冬季,做好防风防冻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监督和检查各分公司的具体措施。

  六﹑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违规及时纠正。

  七﹑负责对各类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取证,对事故责任人的调查和取证,分析事故原因,依照条令确定事故性质,对于重大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时上报公司及有关部门,在处理事故同时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依照程序写出调查报告,并做出处理决定。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总结事故教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竞赛活动,搞好总结评比活动。

  九、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由甲方制定的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应由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生产工作,外包单位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外包单位和甲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外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