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各单位必须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基础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
公司成立安全基础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宋志刚 黄 河
副组长:刘水利 刘启科
成 员:安全监察管理部、生产部、机电管理部、通风部、地测部、总调度室、规划部、总经理办公室、人事部、劳资社保部、宣传部、矿区工会、技术开发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管理部,刘彦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1、公司所属生产矿井:陈家山、下石节、玉华、东坡、鸭口、徐家沟、金华山、王石凹八对矿井。
2、地面生产单位:铁路运销分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机电分公司、一五三厂、奥博企业集团、地质勘测公司、多种经营公司,地面生产单位仍执行原《铜川矿务局关于印发地面生产单位安全基础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铜局安发[2009]230号)。
3、机关相关部门:安全监察管理部、生产部、机电管理部、通风部、地测部、总调度室、规划部、总经理办公室、人事部、劳资社保部、宣传部、矿区工会、技术开发部。
三、考核体系及分值
安全基础管理采用千分制考核。
组织体系50分、安全环境体系300分、技术管理体系150、安全培训体系50分、应急管理体系100分、安全管理体系300分、安全考核体系50分。
四、考核项目及内容
各项目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
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标准、规范、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每一考核项目,各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全面列出适用的法规、标准等,若该考核项目已依据有关法规、标准等制定了能够满足管理要求的制度,则只列出该制度);
2、否定项:根据管理要求对部分项目设置否定项;
3、集团公司和公司确定的重点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一号文件确定考核项目对应的重点工作;
4、各矿确定的重点工作:各矿针对考核项目结合实际确定。
五、考核评分办法
1、考核办法:
公司每季度分别对各矿进行考核检查,集团公司年中、年末对公司及所属矿井进行抽查。考核项目既涉及各矿井,又涉及各矿区队(车间),集团公司及矿业公司对各矿区队(车间)可进行抽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检查。
2、评分办法:
(1)生产矿井实行千分制考核。
(2)公司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实行百分制考核。
(3)集团公司年中、年末对矿业公司所属矿井进行安全基础管理抽查时,以上级部门检查得分为准。
(4)对每一考核项目,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该项目分值的20%,两处不符合,扣该项目分值的50%,三处及以上不符合的,该项目不得分。
(5)凡因有关问题涉及到否定项的,当期考核时该项目不得分。
(6)全年得分:K全年=(K1季度+K2季度+K3季度)/3×40%+K4季度×60%。
六、考核兑现办法
1、根据《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规定,安全基础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安全周期奖挂钩考核,生产矿井安全基础管理检查考核得分在900分以下,降低集体和个人安全周期奖10%。
2、根据《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规定,安全基础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与各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挂钩考核,季度矿井得分在900分以下,每次降低安全风险抵押金奖的10%。
3、公司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安全基础管理季度检查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每季度给负责安全基础管理的有关人员适当奖励;得分在95分以下的对等处罚。
七、考核管理规定
1、各矿必须根据公司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和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实际,修改制定本矿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各矿对基层区队的考核可按原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考核,如需进行修改完善的可自行修改。
2、公司将不定期对各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基础管理考核,或安全基础管理考核没有实现正常化、规范化,该矿安全基础管理考核按零分计。
3、公司对各矿的安全基础管理检查,严格按照《公司安全基础管理考核细则》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被检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得分和考核依据。同时作为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矿井的重要依据。
4、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负责组织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各责任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负管理责任。各责任部门必须加强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日常管理,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5、各矿每月应对所属区队、科室安全基础管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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