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术;(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三)新工人培训:新招录用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地面理论培训和现场实习培训。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1)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不少于16学时)a.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以及相关规定;b.行业安全概况、生产特点以及公司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