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交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或自行购置。
4.2.3政府招标采购仪器设备程序
4.2.3.1 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由办公室确定专人,按照批准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根据项目或经费主管单位的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心”、“站”负责人审批,上报项目或经费主管单位批准后,再送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并安排招标采购。
4.2.3.2 采购技术标书的申报:由选型调研组确定专人编写采购技术标书,经选型调研组集体讨论通过,“中心”、“站”负责人审批后,报省政府采购中心。
4.2.3.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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