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委托检测等。
(6)客户或受检单位、生产单位的名称,以及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件地址(如有必要)。
(7)所用方法的标识。给出检测(验)和判定所依据的文件名、文件号,以及执行的标准代号,或采用的方法名称。
(8)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标识。样品标识给出样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代表批量、保质期等。
(9)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日期。如抽样日期、接收样品日期、检测日期、报告批准签发日期等。
(10)如与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相关时,“中心”、“站”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