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目的特点和“中心”、“站”的需要,进行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以及含有明显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
4.2.3.8 办理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1)单位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招标审批手续,经批准后进行招标采购,应在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的情况下进行;
(3)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4)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