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等)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
(7)仪器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
(8)仪器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4.4.4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期中核查),由检测人员、仪器设备计量管理人员按《运行检查程序》(CFJ/CXWJ-36-2003)和有关作业指导书具体实施。
4.4.5当校准产生一组修正因子时,由质量控制室监督将其所有备份(如计算机软件的备份)进行正确更新。
4.4.6对检测仪器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检测室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避免发生导致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4.4.7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