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站”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业务办公室主任允许,非样品管理、制样人员,不得进入样品保管室。
4.4 样品的发放和传递。
4.4.1检测样品,由检测室主任或其指定的检验人员,按“检测任务通知单”,向样品管理员登记领用。检测任务通知单上必须写明样品编号、样品种类、样品名称、成分、等级、检验依据、检验项目、交样日期、要求完成检测日期等内容,发样、领样人签字。如检验项目顺序有明确规定的,需在“检测任务通知单”上明确传递顺序,样品传递交接应有接受人员签字。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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