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登记表
十二、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实现“中心”、“站”质量体系有效、良性运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中心”、“站”应配备承检工作所需的标准物质、标准溶液,并对其质量、使用、管理进行控制。
2 范围
“中心”、“站”购置使用的全部标准物质(含基准所质、光谱纯试剂)、参比样等,下同)和标准溶液。
3 职责
3.1 主任、站长审批标准物质、标准溶液的购置计划,副站长(质量负责人)分管标准物质、标准溶液的购置、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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