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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012-09-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方可进行操作。

  2、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3、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4、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5、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6、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7、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