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安全生产总规程

2012-10-19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业垃圾;焊接区的垃圾桶必须盖好,防止火花溅入引起火灾。

  第十六条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各部门应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不带病工作。

  第十七条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报告上级、安全科并记入值班记录;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第十八条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或设备事故,要及时抢救或抢修,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按相关程序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科。

第十九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持证驾驶。叉车行驶时不准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