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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2012-11-22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木工和打磨作业岗位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5.6行政部负责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木工和打磨作业岗位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