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了贯彻党的安全方针,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治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促进我矿在生产、安全工作,生活秩序走上正常轨道,树立良好的矿风,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大家遵照执行地。
职工守则
热爱国家、爱矿如家、爱护公物。
热爱本职工作,搞好安全,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和业务水平。
讲究文明,搞好卫生清洁,尊重他人,爱护同志。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规章制度。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
7、遵守社会公德,敢于与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矿的荣誉和尊严,树立良好的矿风。
劳动纪律
1、全矿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配,出满勤(二十五班)干满点按时上、下班。
2、严格考勤制度,干部职工正常休假,应按规定经领导安排轮休,因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能休假。
3、职工休假(病假或事假)一律凭请假条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批示方可休假。五天以内经队长批假,十天以内经副矿长批假,十五天内必须经矿长批假,一个月必须经矿领导批假。
4、每个干部职工,都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干好本职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干部职工患病、负伤一般只能在本矿医务室就诊,需外出就诊住院者,应由本矿医生签署意见,并经矿办公室批准,按指定医院住院。在住院期间,任意转和离院,一切费用自负。
6、必须服从生产指挥,坚持完成生产任务,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违者应严肃处理。
7、干部、职工严禁打牌赌博,对招引外人来矿打牌赌博者应严厉处理。
8、干部和职工应志同道合,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不论任何一方不得无理取闹,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制度处罚。
奖罚
(一)对下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1、在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重要条件等方面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的。
2、在井下工作一年而无“三违”者,在作业时发现有“三违”者进行检举和制止“三违”人员的人员进行奖励。
3为避免事故发生有功或在事故中舍己为公、舍己救人的。
4、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对矿山贡献大的。5、保护公共财产,敢于抵制破坏集体、财产的行为,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对职工的奖励,按等级分为表扬,发给奖品和奖金,通令嘉奖等。
三、关于年终评奖的条件:
为了实现2012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矿经矿制订如下评奖条件,然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年终评奖。
(一)评奖条件
1、连续2年在矿工作的或包括今年在内2年的,2012年全年累计有300班以上的评一等奖;
2、全年累计有250班以上的才能评普奖;
3、全年累计没有250班的取消评年奖资格;
全年累计伤假15天以上的取消评奖资格;
5天以上的取消评奖资格;
违”现象,取消评奖资格;
7、造成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经分析负主要责任的取消评奖资格。
8、偷摸公司财物经处理的不能评年奖。
9、不坚守工作岗位,不按时上、下班、离岗、迟到,早退三次者取消评奖资格。
10、凡无理闹、对干部谩骂行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者,取消评年奖资格。
11、全年累计没有一次参加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及业务学习的均取消评年奖资格。
为确保伙矿在2012年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矿制定了“三处罚制度”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种种约束,使大家明白一个道理:煤矿安全工作以隐患细小而不为,要牢记“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
权利肯义务:
遵守本制度,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三大”安全规程。
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不安全隐患和危险情况。
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者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处罚措施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胡造成事故的:
玩忽职守,违反“三大”安全规程,制造人身事故的:
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胡措施,又联及时报告的,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应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对批评或者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肯报复:
对于蓄意制造事故或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三、:三违“处罚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者。
2、本实施细则所指胡“三违”是指本矿干部、职工在指挥生产、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的行为。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全矿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
4、实施本细则的目的在预防,不在处罚,教育违章人员及事故责任者,使广大人员从中吸取教训,杜绝违章行为重复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5、鼓励全矿职工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对检举、制止“三违”
行为胡人员实行全奖全罚(即检举“三违”行为胡罚款全部用于对举报人的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井存在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而被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好的,对矿长、生产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技术负责人处罚200-500元。
没有防止瓦斯、顶板、水害、水灾等事故措施的对矿长、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处罚200元,并限期制定好。
没有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有规程、措施而不贯彻就开工作业 的,对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矿长、作业头承包人每人罚款100元。
没有按正规开采而搞短期行为,布置乱挖现象的和违章指挥开采矿井保安煤柱的,对生产矿长和调度员罚款500元。
工作面有突出现象,不采取探放措施就安排作业的,对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及防突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我矿井下是高瓦斯和突出区域,必须严格按规定搞好防突,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没有按规定对采掘工作面进行调度防突,只顾生产,不搞防突,对矿长、安全、生产、技术、防突部门必须处罚200-500元。
防突部门没有按防空规定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防突的或没有按规定对工作面进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到位的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的并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员(瓦斯员)不执行先下后上制度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本班安全隐患没处理好,遗留到下班的,不搞好接班就擅自出班的,以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安全员(瓦斯员)不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的、瓦斯牌板一次填2次数据、填假数据的,对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
作业点瓦斯超限不责令停止作业,不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对跟班副矿长、值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及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采掘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而继续生产的,对现场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12、明确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好本班的不安全隐患,在下班时及时向值班室或安全生产部门交好班。否则,每次罚款50-100元。
13、每班带好清晰、明亮的瓦斯检查仪器,坚决做到“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违者罚100-500元。
14、开好进班会,布置本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做到进班在前,出班在后,违者罚50-100元。
15、杜绝空班,第小时必须保证两名队干现场指挥,休假必须经安全生产部门请假同意,否则每空班一次罚队干200元。
16、杜绝自由停班和无理取闹,违者罚队干200-500元,作业员50-100元,作业队300-500元。
17、月出勤25天,未请假、休班或超休假,罚款100元/人•次。
18第月必须参加3天安全大检查及生产计划会。并做好休班计划,当班的队干必须参加会议,否则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19、每天到值班室领取安全生产调度表,按照调度安排作业,对重点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按调度表的规定完成,否则,罚款当事队干100-500。
20、严禁乱采乱挖,否则罚款100-500元。
21、严禁瓦斯超限和超前、超宽、超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否则罚队干100-500元。搞好回采工作面“三直一平两畅通”,搞好工程质量和支架质量。
22、合理安排劳动力,合理分配,不得贪污挪用工人工资。否则追回赃款并开除其队干职务。
23、收接井下工作面的风筒,收检放炮器材、生产用具等及时搞好安全设施,否则扣除其损失款或负责他人工资待遇50-100元。
作业人员
1、各队各工种要建立请假制度,按规定请假休班,每月出勤不得低于25天(特殊工种除外),请假人员必须经队干同意,方能准假。否则,每天罚款50元,连续旷工7天以上做开除处理。
2、月出勤低于22天者,不能享受本月的月奖和劳保待遇,少一天罚款50元。
3、不服从安排或不听指挥者,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4、严禁乱采乱挖或偷挖煤柱或乱打短脚。否则,发现一次扣煤伍吨,并罚现场当事人和队干100-200元。
5、按作业规程作业,搞好工程质量,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需要支四门树的必须支四门树,掘进工作面一梁三树,回采工作一梁四树,少一个柱子罚款10元,上、中、下安全出口断柱未换每个罚款10元。
6、严禁超宽、超空作业。否则,每担树罚款20元。
7、回采工作面杜绝垮塌,需要加固应及时加好,确保本班和下班正常安全生产。否则,影响下班生产扣本班产量5吨,并罚现场当事人和队干100-200元。
8、支架严禁穿鞋戴帽,违者,罚款10元。
9、一切按调度作业,凡布置的重点工作面要保质保量完成,决不允许拖欠。违者按调度表所规定的进行处罚,并罚款队干100元。
10、搞好煤炭质量,矿车出满,每车含矸率在5%之内,个别大石头不能超过3市斤。否则,扣除产量及每车罚款50元。
11、出煤时间:头班早晨9:00-中午3:30,二班下午5:00-晚上11:30,三班晚上1:00-早晨7:30。煤绞出主井井口,由主井绞车工按公用时间计码,超过时间为下班所得;提前下班,罚当事人50元。
12、井硐或其它各处矿车掉道及其它条件原因,由本队负责,矿不给任何补贴,如不在本班及时处理,罚本队100-500元,罚队干50-100元。
13、电溜子设备故障本班要解决好,并把坏设备介到地面。否则,罚本班100-1000元/次。
14、实行爆破落煤,严禁手镐作业,坚决做到“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带电拖运电煤钻,放炮时要站好岗哨、清点人员,并撤人到指定地点。否则,罚当事人及队干100-500元。
15、严禁随意缩短放炮距离,发现一次罚队干100-500元。
16、放炮母线要包好,严禁有明接头,发现一处罚款 50元。
17、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为2m,严禁堵风口或把风筒口倒吹,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并罚现场队干50-100元。
18、掘进工作面要片好邦。否则,每担树罚款20元。
19杜绝自由停产。否则,按本队未请假休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其金额为440元。
20、增产节约,杜绝浪费,长材不能短用,回采工作面的溜煤槽板,每班下班时要收捡好,放至靠煤柱,对用后的电煤钻,钻杆要放至安全地点。否则,损坏照价赔偿。管理好雷管、火药,对用剩的雷管火药要及时回库。否则,每发现一个雷管或一筒炸药处以各10元的罚款。
21、回采后要按规定拆电溜子,拆出的槽板条要放至大巷,链条介地面检修。否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三)掘进队
1、巷道要打直,底子成水平,高宽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扣本月进尺20%,并返工,负责其损失费,并罚队干每人100-200元。
2、砌墙发拱要做到墙面整齐、成线,无干缝、无同口、板面,基脚深度为0.3m。否则,返工,并负责其材料费,罚本班大工及队干50-100元。
3、巷道的水沟标准宽为0.3m,深为0.3m。否则,按本月每米进尺50元作为处罚。
4、风筒、放炮线要悬挂整齐,放炮母线严禁有明接头,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放炮前一定要检查好瓦斯、站好岗哨,撤人到位,不允许缩短放炮距离和停风放炮,严禁他人代替放炮。否则,罚当事人100-200元。
6、井下、地面严禁存土。否则,存土1车罚款20-100元。
7、石门见煤时,煤土不能混装。否则,造成浪费或破坏煤炭质量,罚款每车50-400元。
8、严禁空班和自由停班,否则赔偿电费及辅助工的工资,金额为300-1000元。
9、井硐土车掉道应及时抬好,否则影响安全生产,罚款100-300元/次。
10、掘进队、阳车工要及时交接班。否则,影响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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