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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渝七分部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013-07-16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编制依据

  1.1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

  1.2《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

  1.3《关于印发<兰渝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兰渝铁安质[2012]25号)

  1.4《关于完善兰渝14标安全风险管理的通知》(中铁十兰渝安[2012]63号)等文件。

  2工程概况

  七分部承建新井口嘉陵江大桥DK940+878.81~DK943+745.8及井口货车双线特大桥DHK6+591.3~DHK9+599.42段。

  主要工程为新井口嘉陵江双线特大桥2867m,新井口货车嘉陵江双线特大桥3008m,桩基础为35879米,承台为85982圬工方,墩身为175138圬工方。

  3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防护人员驻站联络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防洪防汛施工安全制度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用电安全须知及防火防风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规则及维护制度有关部门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制度安全生产宣传制度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重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3.1组织机构项目

  分部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项目分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卢峰

  副组长:郭增明  杨发程  卢大治  戴永红  刘芝东  王向科

  成  员:周  鑫  张永和  邹  鹏  李春华  刘宗存  李孔雀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分部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分部副经理和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分部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对各项目分部的生产安全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全教育制度

  3.2.1分部及各架子队必须实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坚持班前讲话和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点名制度,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上班前。内容如下: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对项目分部架子队和关键岗位等进行安全讲评,根据本周工作对象和工序,布置安全防范重点,强调安全技术交底中的注意事项。

  (2)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分析事故教训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对上级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封闭情况,安全大点名要有记录。

  3.2.2项目分部和各架子队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时间安排在晚上或休雨工时间,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施工概况,各工序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和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2)正在进行和下阶段施工的关键工序危险岗位或其它相应岗位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和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3)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防护设备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要求。

  (4)施工项目可能发生事故的处置预案,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5)上级的安全动态,其它单位的经验教训等。

  3.2.3安全教育要求:

  (1)对新职工换岗位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项目分部或架子队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完成必须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考试成绩列入个人档案。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用等,项目分部或架子队必须组织职工有针对性的教育,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3)对歇工一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和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责任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其它休假在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4)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的人员,分管领导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考试成绩要记入项目分部安全教育台帐,本人签认。

  (5)要重视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必须坚持严格的审核程序,不留安全生产死角。

  (6)营业线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等,必须经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3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项目分部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掌握项目分部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

  (3)督促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

  (5)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3.3.2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领导项目分部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项目分部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项目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掌握项目分部各项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在生产管理过程中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指挥协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8)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3.3.3安全总监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项目分部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项目分部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

  (2)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审批项目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各单位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对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安全技术难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