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
(8)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米。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9)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10)照明专用回路设置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的应有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11)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设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2)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3)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5.5.5防护物体打击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不受伤害及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上级的现行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及危及铁路行车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于大型设备泵车作业除设指挥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临近铁路营业线高压线等)应增设警戒人员设置现场防护员,以确保人身安全和铁路行车安全。
(5)施工现场(特别在铁路线上方)严禁抛掷作业(其中包括杆件安装拆除,模板支撑安拆扳手和手锤等小型工具及垃圾废物清理)。
(6)按规范要求在上料架进料架通道口搭设合格的安全防护通道,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7)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状态及要点,避免事故发生。
(8)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5.5.6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灾技能。
(2)施工现场必须按上级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成员应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和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3)建立明火作业报告制度,凡需明之作业的部位和项目需提前向项目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危险性较大的明火作业应有派专人监护。
(4)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用具和水源,并保证其常备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燃。
(5)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将燃油油漆乙炔等物品混存于一般材料库房,应有单独保管。
(6)对易燃物品仓库选址要远离施工人员宿舍及火源存在区域,同时要增加防护设施。
(7)临时用房仓库必须留出足量的消防通道,以备应急之用。
(8)对于临时线路要加强管理和检查,防止因产生电火花造成火灾。
(9)定期对着火源水源消防器材等要害部位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5.5.7预防中毒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了防止现场中毒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1)凡从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并保证通风良好。
(2)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及化学物品。
(3)进行电焊工作时,除要用防护罩外,还应戴口罩,穿戴好防护手套脚盖帆布工作服。采用低尘少害的焊条或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
(4)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5)食堂要在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体检合格证上岗。其生熟食物必须分别加工制作存放。凡变质糜烂的食品,严禁食用,每天要做好防蚊蝇传染源的控制工作。
(6)食堂内严禁非炊事人员进入,炊事人员不能留长指甲,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对食堂做到每日清扫。
5.5.8预防危及铁路既有线行车安全的的防护措施为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防止因基坑塌方模板支架坍塌物体打击机械倾覆等原因造成中断行车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济根据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兰渝铁路公司建设项目分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措施。
(1)施工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施工服从行车安全的原则,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加强对施工防护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掌握任用标准,是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的前提条件。
(3)在铁路行车线上或紧靠既有线施工,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4)凡在营业线或在铁路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必须将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报济南铁路局有关部门批准,并与济南铁路局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准开工。
(5)把易发生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的施工薄弱环节作为防范重点,在开工前要制定“卡死”制度,施工必须实行“八不准”制度。
5.6应急措施
5.6.1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切断电源,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在项目负责人未到之前现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采取对伤员的急救或据情况送往医院救治。
(3)如伤员情况危急及时拨打120求救以便争取时间。
(4) 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施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材及时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5)要对有可能继续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进行清除,以免再次发生事故或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6)对事故现场采取绘图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便为查处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5.6.2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要及时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及时逐级上报到预案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打120救援。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要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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