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设施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本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作业,有权要求立即整改或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公司领导。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管理规划方案,对各部门安全、环保工作实施培训、考核、检查、表彰和处罚。
4、负责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安全、环保、消防等配置方案的审定,并作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处理有关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纠纷。
5、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机动车辆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协调对压力容器、吊装机械、仪器仪表、电器等特种设备检测及办证工作。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进行监督和检查。
7、组织实施米业因生产、生活而产生的污水、粉尘、稻壳灰、垃圾等污染源及污染物的改造和处理。
8、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9、负责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及材料购置计划的审批,制定年度购置计划并对采购结果进行考核。
10、负责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汇总。
10、积极推进现代化安全生产环保管理方式,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各种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11、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小修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可行性建议和审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2、负责公司生产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建立和管理伤亡事故档案。
13、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技能培训和演练。
14、加强与安全生产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沟通及协调,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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