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沟事故”给了“安全监管”一记响亮的耳光
2013-05-24
作者:pzl1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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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沟事故给了安全监管一记响亮的耳光 5月11日14时20分,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富集镇桃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导致28人遇难,8人重伤,10人轻伤。经调查,此次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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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沟事故”给了“安全监管”一记响亮的耳光
5月11日14时20分,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富集镇桃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导致28人遇难,8人重伤,10人轻伤。经调查,此次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桃子沟煤矿涉嫌非法组织生产,在未批区域违规设置多个作业点,在通风性差的条件下作业,导致瓦斯浓度增大,遇火爆炸。
此次事故发生之前4天,四川省安监局调查处处长曾亲自带队检查桃子沟煤矿,当时检查结果只是发现不戴安全帽和不拴安全带等一些小问题。检查后4天的一声巨响,28条鲜活的生命消逝后,得出的结论是多么不同!前后的反差无异于给政府的“安全监管”一记响亮的耳光。
死者长已矣,生者犹可追。惨痛的事故之后,我们去追溯,去反思,去总结,去寻求避免事故发生的灵丹妙药。近年来,国家的安全警钟不可谓敲得不够响,安全之绳不可谓绷得不够紧,安全法律法规不可谓不细致完善,为何安全事故屡屡发生?何时能洗去煤上的血腥?何时能让耀眼的GDP增长值与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密切联系起来?这是我们为政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应该深深思考的问题。事故发生前,我们看到的是风平浪静和灿烂的阳光,事故发生后,我们看到的是险象环生,千疮百孔。反差如此之大,我们的监管在哪里?政府的监管作用从何体现?是不是经常走马观花,雷声大雨点小?我们的监管体制是否存在根源上的问题?我们的监管人员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我们的监管手段和方式是否能真正发生效率?如果不从根源上去找症结,安全监管只会永远是一句空话,还会有无数次事故给“安全监管”留下耳光和笑柄。
耳光之后,我们应该摸摸发红发烧发痛的脸蛋,在大脑中留下深刻的记忆,去寻求洗刷耻辱的办法。“安全监管”不是喊口号走形式,必须要保证其落到实处,保证其严肃性和有效性,才能让非法生产者有所畏惧,让老百姓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笔者认为我国的安全监管存在多方面的弊端:一是监管体制存在问题。我们从上至下设置了许多监管层次,为什么监管效果不好?是因为各层次之间的职责主次不清晰,安全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监管责任没有理顺,造成监管经常出现漏洞和真空。二是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失职。安全监管部门常常为地方经济发展让路,使生命安全屈服于经济发展。部分监管人员被被监督者腐蚀拉拢,甚至出现监管人员入股企业的现象。这些原因造成执法者与违法者沆瀣一气,还谈什么监管!三是“安全监管”手段太官僚。检查监督方式错误是中国整个监管体制的通病,我们的检查通常是先提前通知,让被检查者做好表面工作,再去进行检查,这种检查方式根本不能发现问题,也许桃子沟事故也存在这种问题。古代皇帝尚且有微服私访,今天的公仆走哪里还要警车开道,这是严重的官僚习气,希望“国八条”能改变这种风气。四是“安全监管”常常充当事后诸葛亮。事故发生前我们的监管很少能发现问题,事故发生后就突然冒出一大堆严重问题,监管部门立即搞一些紧急检查,搞一些“因噎废食”的行动,这些行动在事故的阴影消散后又归于沉寂,难以得到持续。
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许多安全问题,改革开放之路充满曲折艰辛。每个人都是在跌打中成长起来的。耳光并不可怕,关键是我们是否以被打耳光为耻,能从耳光中警醒。如果这耳光落下后,我们依然麻木不仁,这耳光就白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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