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3日一个双休日,但对于许多劳动者来说,那是一个奢侈的浪费,在广东省惠州市南亚公司建筑工地上发生了一起本可避免的死亡事故.
2004年11月13日黄昏时,施工现场的工人都准备收起工具下班时,一起意外事故发生了.在工地上,本来按照建筑有关规定,建筑物达到一定高度,经常有人员走动应该设斜拉撑,以防止高空坠落发生意外事故,下午五点左右,事故发生区域当时是交叉作业,在高达19.5米的高空有人员施工,地面上有小工在施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上面一长约1.5米的钢管掉落下来,不偏不倚砸在地面上的工人,致使被砸工人当场倒地,大量出血,昏迷不醒,马上送晚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未通知书任何政府部门,几天后,据其他人说那被砸者已经死亡,即使是救活也是植物人.
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架上堆放东西未固定,或者未及时清理,施工人员未将其杂物清理并尽量避免交叉作业.
2.被砸施工人员所带安全帽不合安全要求,在安全防范措施未完全落实即进行施工,缺少安全意识,受害者冒险作业
3.未拉斜拉撑,致使高空坠落物砸到下面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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