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8年8月3日上午9时50分,综合班在用液压手叉车移动钢制货架(高约2米×宽800×长3米)作业过程中,当时一人在前面拖拉、一人在后面扶。由于人员不够、配合不当等因素,货架在移动时意外向前倾倒,宗xx下意识的用力顶,终因力量有限货架倾倒致宗xx压伤,造成宗xx两根肋骨骨折及两颗牙齿被磕掉现在往五医院治疗。
二、事故原因
1.主要原因:宗xx安全技能欠缺,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辨识不清,自我保护意识差。
2.管理原因:综合班对员工日常教育不够,对作业方式交底不清。人员分工安排不当。
3.物的原因:货架体积大物质重,存在不移动时平衡,选用设备不当等危害因素。
三、责任追究
根据《安全联防管理标准》5.3条责任追究如下:
1.事故责任人宗xx虽无违章人为因素为吸取教训罚款50元。
2.事故岗位周围人员梁x配合不当没有保护他人不被伤害罚款160元。
3.事故岗位管理人员曹xx教育、分工安排不当罚款100元。
4.事故岗位设备管理主管郭xx日常教育不到位监管不严罚款100元。
四、事故教训及纠正预防措施
起重搬运都属危险作业。为避免或减少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只有通过不断的安全教育、科学的管理从本质上提高员工的综合安全素质,才能保证安全。
1.综合班应加强对转岗支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2.员工增强危险辨识能力,加强技能学习培训,提高危害辨识及防范能力。
3.班组长休息梯队及上级主管应及时跟踪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加强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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