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1992年5月5日,某县电力局线路班在新区10KV线路改造工程中,工作班成员张××(4级线路工)10时30分上杆拆除原线路导线时,由于登杆前对该电杆(木杆)根部腐蚀情况未作检查,上杆后在拆导线前又对电杆未采取临时拉线加固,就将杆上的5根导线依次剪断(杆上共用6根导线)。当剪到最后1根时,张××随电杆一起倒落地面,电杆压在张××的左腿上,造成大腿骨骨折。
违章表现
⑴ 登杆前对杆塔情况不检查;
⑵ 对杆塔未做任何补强措施;
⑶ 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导线。
原因分析
《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6.2.3.条明确规定,上杆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如不牢固应采取打临时拉绳等措施后再行登杆。然而,张××在上杆前对电杆情况未做任何检查,将上述规定早已置之脑后,因而对电杆也就未采取任何加固措施就急忙上杆作业。
《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6.6.6条规定,“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作法松线。”杆上共有导线6根,而张××就在杆上依次剪断5根,最终造成人随杆倒的重伤事故。
防范措施
⑴ 加强职工对《安规》学习和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开展反违章活动,杜绝违章行为。
⑵ 凡遇登杆作业的工作,上杆前必须对杆根的牢固性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只有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登杆作业。
⑶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拆除电杆上的导线前,应先做好防止倒杆的措施,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拆除导线。
事故点评
这是一起低层次、常识性的安全事故。作为一名4级线路工,上杆作业前检查杆根有无腐蚀,基础和拉线是否完好,需要不需要采取补强措施,这些都是极为简单的常识,并无什么深奥的理论或
复杂的技术,然而,我们的职工却往往都忽视了这些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呢?最关键的问题是思想问题,思想上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淡薄,置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明知故犯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敌人,《安规》中明确规定,“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但就是听不进去。他们学归学,做归做,似乎《安规》中的规定是给他人制定的,与自己毫无关系。这种对国家、企业、他人和自己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就很难避免在作业中不出乱子。不出事故是侥幸,出事故才是必然的,所以说,违章是一切事故的根源,要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就必须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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