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975年5月旧上午十点。外线车间工人在新程街低压线路3#杆作业,某职工为方便,图省事,也不向杆下观察就把脚扣随便甩下,脚扣正好落到杆下未戴宋全帽的某工人的头上,当即造成该职工头破血流。
分析:
工作人员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89条“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由绳索传递。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的规定。
教训及防范措施:
1、塔上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由绳索传递,严禁抛扔。
2、杆塔上作业时,杆塔下在居民区或有行人通过处用绳索围设遮拦,并设有“禁止通行”标志。
3、线路作业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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